畢業後想以應屆生身份考公務員要辦理暫緩就業嗎?

畢業後想以應屆生身份考公務員要辦理暫緩就業嗎?

  01、什麼是擇業期?

  按國家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同等待遇。

  02、應屆畢業生的定義是什麼?

  一種是大學的最後一個學年,可以以應屆生的身份報考公務員。比如,2019年畢業參加2019年國考。如果崗位註明“限2019年應屆生報考”,就是需要在2019年9月前拿到畢業證,才能報考。另一種是在校申請辦理了暫緩就業,且檔案沒有遷移,仍留在原處(一般在校託管或轉到省高校就業指導中心託管),畢業後兩年內未就業的,也算應屆畢業生,以應屆生的身份報考公務員。凡是檔案已經轉到人才市場、就業單位等其它地方的,都不能算應屆生了。

  2018年國考報考指南中對“應屆畢業生”的定義是: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需要注意!!!2017、2018年暫緩就業的,是絕對不能報“限2019年應屆生報考”的職位,只能2019年畢業的小夥伴報名。

  03、暫緩就業期間可以工作嗎?

  有的同學既想保留應屆生身份又想工作,怎麼辦?勞動合同肯定是不能簽了,其次,社保五險一金也最好不要有記錄。

  04、要保留應屆身份嗎?

  所以到底保不保留應屆身份,需要大家多留意各地職位表、考情公告,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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