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寧縣紀委監委通報2018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1、肅寧縣民政局副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作失職問題。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縣扶貧辦在尚村鎮東大史、窩北鎮大張莊、師素鎮西芝蘭、萬里鎮窩南府、付佐鄉白牛堤五個村發展的麻山藥種植項目、雞鴨養殖項目、設施種植項目、棚室蔬菜項目、中藥材種植項目中共有44戶不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共享受扶貧資金172140元。2018年4月12日,縣民政局副局長趙東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肅寧縣民政局救災股股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作失職問題。2016年至2017年期間,縣民政局救災股股長呂坤松在肅寧鎮玉皇廟村李某某等人、窩北鎮百道口村趙某等人、付佐鄉西石寶村李某某申請“臨時救助”提供的材料不全的情況下予以審批,違反了《肅寧縣“臨時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給國家造成了6300元的經濟損失。2018年3月29日,縣民政局救災股股長呂坤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肅寧縣尚村鎮民政所所長違反法律法規工作失職問題。尚村鎮民政所所長於素芳 在尚村鎮民政所工作期間,在辦理劉務村張某某五保供養申請中審核把關不嚴,工作失職,造成有固定生活來源不符合五保條件的張某某於2008年1月違規辦理五保,2008年2月至2018年2月領取五保金27060元。2018年3月28日,尚村鎮民政所所長於素芳受到警告處分。
4、肅寧縣肅寧鎮西澤城村村委會主任失職瀆職問題。2016年4月,西澤城村村委會主任王廣良在負責西澤城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間,在申報本村村民葛某某危房改造資金時,隱瞞葛某某的長子在西澤城村也擁有一處住房的實際情況,且在肅寧鎮負責危房改造工作人員入戶調查時也未說明實際情況,致使葛某某違規領取了2016年度農村危房改造救助資金14000元。2018年1月25日,王廣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肅寧縣師素鎮南李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提議並組織向被扶持戶收取費用問題。2015年底,南李莊村“兩委”在辦理週轉棚扶持金項目時,村支部書記孫計平和村主任李國虎 以村裡沒有資金用於支付相關辦理費用為由,提議組織並在獲得村代會通過的情況下,先後兩次向98戶被扶持戶違規收取費用4950元。2018年3月16日,孫計平、李國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肅寧縣師素鎮寺上村黨支部書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騙取國家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10月,寺上村黨支部書記袁敬禮收集了寺上村25戶貧困農戶的低保證、五保證和身份證,又通過師素鎮前堤村黨支部書記韓某某收集了前堤村7戶貧困農戶的低保證、五保證、身份證,騙取市級財政支持食用菌產業扶貧資金35.8萬元。2018年3月23日,袁敬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肅寧縣尚村鎮東大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違反群眾紀律,超標準籌資問題。2015年10月,尚村鎮東大史村收取96戶麻山藥種植戶和13戶貂貉狐兔養殖戶費用55300元,繳納稅款8053.40元后剩餘47246.6元由村報賬員保管。2017年2月,該村又按每戶應得扶持金的20%收取了3戶韭菜種植戶和8戶驢養殖戶12000元費用,繳納稅款1747.57元后剩餘10252.43元仍由村報賬員保管。直至2017年8月縣委巡察組巡察發現該問題後,才將超額收取的57499.03元費用退還給了被扶持戶。2018年3月23日,
村黨支部書記宋曉軒、村委會主任李建陽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8、肅寧縣河北鄉韓三村黨支部書記、村支部委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造成違規申報辦理危房改造項目問題。2012年3月,村黨支部書記肖永利將危房改造工作交由村支部委員杜連生負責後,未再過問此項工作,導致杜連生利用職務便利,在未組織召開村代會進行民主評議的情況下,將妻子及村內其他2戶確定為危房改造戶,並將自己填寫的村民申請、相關表格材料以及貧困證明私自蓋章後上報鄉民政所,房屋維修驗收後杜連生領到危改補助資金4500元。2018年3月23日,肖永利、杜連生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肅寧縣邵莊鄉朱莊村黨支部委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工作失職問題。朱莊村村民韓某某、武某某、張某某、朱某某死亡後,朱莊村在2016年3月、2016年11月、2017年8月均沒有按要求進行動態調整和信息採集。導致韓某某、武某某、張某某三人死亡信息未能標註,2017年12月全國扶貧系統信息仍顯示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朱某某是在2017年11月貧困退出時鄉政府信息錄入人員知道朱某某死亡信息進行了信息更新才未造成上述後果。2018年5月4日,
村黨支部委員武丙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10、肅寧縣梁村鎮前太師莊村村民劉勝通、後太師莊村村民張文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套取扶貧專項發展資金問題。2015年10月,劉勝通、張文普等人以每戶支付200元錢的方式借用劉某某等30戶貧困戶、五保戶證及身份證,進行虛假工商變更註冊登記後騙取食用菌種植項目扶貧補助資金24.2萬元。2018年3月28日,劉勝通、張文普分別受到開除黨籍、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劉勝通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康保縣紀委監委近日對外公佈↓↓↓
康保縣屯墾鎮南井子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新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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