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時,怎樣區分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

linjiayan9103

法海一粟提示: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的區別在於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

1、擔保方式分為物保和人保。物保就是抵押、質押等以物的價值為債務人的債務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人保就是保證,是以人的信用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

2、保證方式。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分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所謂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所謂連帶保證,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

3、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的區別。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所謂先訴抗辯權,就是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簡單地說,就是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債權人得先起訴債務人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只有在債務人的債務進過判決並經過執行後,債務人仍然不能履行的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保證則不同,在連帶保證的情況下,債權人有權單獨請求保證人直接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而無需經過審判和執行。

4、保證方式的約定。根據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5、寫借條時如何約定保證方式。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如果不想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則應當約定為一般保證方式。約定一般保證方式時,應當在保證人一欄署名時寫上“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相反,保證人願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或者債權人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則在保證人一欄署名時直接寫上保證人的大名即可。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一般從字面上可以區別。

1、如果沒有特別的說明,只是註明擔保人是誰,那麼這種情況就是連帶保證,將來債主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當中任何一個人還款都可以。

例如:今借到某甲人民幣壹萬元整。借款人某乙,擔保人某丙,某年月日。

這個借條,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力度較強,對債權人頗為有利,保證人的負擔較重,或者說對擔保人不利。

2、如果借條當中明確約定借款人不能還款時,有擔保人承擔償還義務。

例如:今借到某甲人民幣壹萬元整。借款人某乙,擔保人某丙,如果某乙不能還款,由擔保人某丙負責償還。

這種情況,只有當債主將借款人和擔保人告上法庭,借款人無力還款時,才能由擔保人還款。顯然這種擔保的特點和上述例子正好相反,對債權人不利,對擔保人比較有利。


淮北日月升

一般保證:註明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義務

連帶保證:不明確約定的視為連帶保證責任,即借款人即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沒有先後順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