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農村土地要三十年不變?

黃帝251029575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農村土地承包的制度變遷歷史。1984年中央的一號文件指出,要延長土地承包期,一般應該在15年以上,這也就是第一輪承包;到了1993年,中央文件又將經營期限延長到了30年,也就有了我們現在常說的“三十年不變”,這也就是第二輪承包。在第一輪承包期間,也就是第二輪承包之前的1987年,中央在貴州省湄潭區設立了農村改革試驗區,其中一個重要的改革成果就是與農民協商接受承包田的“生不增,死不減”,也正是因為有了這次試驗,才有了第二輪承包中“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出臺。

之所以要穩定土地的承包關係,目的一方面在於保障農戶的利益;一方面也鼓勵農民增加投資,投資培養地力,如果土地隨時調整,那麼農戶很難放心地對土地進行投資,而且很可能會對土地進行過度開發,最終導致土壤環境下降;同時也是為了減少土地細碎化程度的再度加劇,在承包土地時,為了確保公平性,各個村莊都將土地進行分級,然後各級平均分配,這樣一來分配到農戶手中的土地本身就十分零散,如果還隨時進行調整,細碎化程度會更加恐怖,完全不利於我國農業發展。

最後需要提出的是,雖然在1987年的時候,農民群體同意了“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做法,但是就目前來看,這一點已經很難在達成共識,因此,如何探索出一個新的土地承包制度,給予農民更多的選擇空間,也是當下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個重點。


韓一軍

農村土地延長30年不變,是通過充分考慮認證而決定的,我們先看一下為什麼要延長?

1、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確立或,土地變得活了起來,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同時促進農業不斷向前發展,十九大報告指出: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係重點是保持農民對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並長久不變,這個就說明土地政策不會變。

2、現在農村快速發展,加長農村土地30年不變,給農民一個定心丸,有利於激發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吸引資金企業一起來盤活農村經濟和土地的流轉,加快農村的發展進程。

3、延長30年土地不變,有利於未來農村土地制度做進一步完善預留了空間,新一輪承包期到期,是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之時,到時候在處理就容易很多。

4、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穩定土地承包關係,為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實現土地資源流轉,解決農民承包權的“穩”與經營權的“活”創造條件。

5、延長30年土地政策,有利於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形成,為我國農業向強發展奠定基礎。


鄉村的小農

這是一個很多人都存在疑問且值得廣泛探討的問題,作為一從事國土方面工作的人,對此也有著一些自己的認識和思考,在這裡與大家進行一個交流。

這個問題雖然很短,得實際上包含著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個農村土地為什麼不變?第二個是為什麼不變的年數是三十年?咱們一個一個來說。

先說第一個,為什麼保持長期不變

改革開放後,我國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承包到戶,交上國家的,留下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極大地激發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村生產力得到了極大提高。

然而,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這項制度逐步暴露出來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地方頻繁調整土地,農民感到土地今年是自己的,明年就不知道是誰家的,不捨得往地裡上肥料,不用心改造改良土壤;因農業現代化需要,發展起來的一些農業大戶,更是不敢投入農業設施花費。

針對這種情況,國家曾下發過一個禁止頻繁調整土地的意見,土地只能小範圍調整,但還是不能保持土地的穩定,達到人們的預期,並且因調整土地會帶來這樣或那樣的矛盾。

第二輪土地調整時,為了確保農村土地穩定和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國家規定了30年不變的政策,明確提出“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再說第二個,為什麼年限定為三十年

實際上,規定三十年不變的年限有兩次。

第一次規定三十年年限是第二輪土地調整時,大概是在1997年。這一次提出三十年,一是因為三十年是一個較長的年限,能確保土地的穩定性;二是當時考慮到三十年家庭人口會有較大變化,到時是否調整土地再看情況;三是時間太短了頻繁調整會造成很多矛盾。

第二次規定三十年年限

是去年,這是因為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的發展,需要保持土地承包權的長期穩定,第二輪承包結束的時間是2027年,再過三十年是2056年,這與我國的強國目標相契合,到那時國家會進入一個新的狀態,土地如何調整再看到時的情況吧。


土地觀察員

第一,源於法律的規定,《土地承包法》2002年實施以來,一直執行的是三十年,效果較好,剛好合適,符合農村實際情況,時間太短,如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不利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期限太長,不利於土地利用方式的調整,說實話,三十年剛好。

第二, 可以消除農民的疑慮,農村土地承包制度30年不變政策,特別是中央一號文件確定,落實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政策,銜接落實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政策,讓農民吃上長效“定心丸”。這顆“定心丸‘’讓農民瞭解到,中國家庭聯產承包制度是一貫的,中國的土地制度再也不會回到“人民公社”,土地的使用權必須歸農民,因此,可以放心大膽地進行生產經營,不用擔心有一天政府會把土地收回去。

第三,可以鼓勵農民進行長遠性投資,農民可以改良土壤、興修水利、增強土壤肥力以及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等,這樣,對國家來說,既可以提高農民收入水平,也可以保障糧食等農作物的生產。

第四,可以使土地流轉有序進行,土地的期限三十年,作為承包人可以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以地入股,用地抵押,土地可以獲取更大效益。


土地佬兒

為什麼農村土地要三十年不變?



自古以來,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俗話說得好:“醜妻、薄地、破棉襖,人生三件寶”,農民有了那一畝三分地,就不愁吃,至少餓不死!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經濟的迅速發展,農民也有了城市人一樣的就業機會,漸漸地離開了土地,到城市裡打工賺錢,甚至自己當起了老闆。

土地的微簿收入已經不能支撐一個家庭的開支,開始出現了土地撂荒現象,國家為了穩定農業生產,鼓勵農民種地積極性,制定了農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並且予以土地確權,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大穩定小調整,並且土地承包權可以繼承,任何形式的佔用農民的土地都需要有償徵用土地。



總之,農村土地三十年不變,確保了農民的切身利益,鼓勵農民種地積極性,捨得投入種植,也穩定了農業生產!關注宗元!🙏👍👍👍


宗元

農村承包土地上個三十年己快到期,國家出文再延續承包土地三十年,這是件好事,能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有幾個問題大家探討一下。一,先期承包三十年內對出生的人口,是否在這次三十年承包期給予承包土地。二,對先期承包三十年內死亡人員的土地是否收回。如果這次延續三十年承包土地不給出生人口,死亡人員也不收回土地。就不合理,現在種地收入低,出生人口上學,吃飯,醫療,都依賴父母這點地維持生活,可想而知,會造成家庭困難。所以再延續三十承包土地就得解決上述問題。


九月菊香3

延長三十年不變,有利於土地輪做,長期農作物管理,土地整合,流轉,機械化操作,統一管理,科學種田,使中國農作物糧食穩定健康發展,確保耕田土地紅線不再破壞,供計糧食資源。國家延長三十年不變,其主要目的是確保耕地面積不再減少,荒蕪,流失。確保糧食生產。

三十年不變,農民賴以生存土地,有的多(象獨子家庭組合新家庭,二人養四老人,回老人下世,要種六人土地);有的少(象家庭孩子多,老婆孩子都沒土地,下一代成家又沒土地,一家六七口人,甚至十幾口人,靠什麼生活),這也是增人減人的弊端。


新時代的菜鳥

首先這是黨的農村政策,不容置凝,在發佈這個政策時,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討論,最後出臺了土地三十年不變的政策。

我想出臺土地三十年不變的政策,基於這麼幾方面考慮:一方面是為了穩定農村目前的形勢。農村,農民對當前土地分配已基本認可和熟悉,如果大面積調整和重新分配土地,必然會引起一些混亂和糾紛,以及予盾。

二方面是穩定目前的土地面積,目前農村的糧食生產的土地面積,來之不易,一些開發商侵佔農田土地時有發生。.如果重新分配土地,許多農村以及村民小組,會以種種藉口,多留出土地,以備私用,或批為院基,或買賣,那時,農村的農田面積會減少,突破紅線。


條山石說故事

中國的歷史就是土地的歷史,只要土地像少數人集中,就會發生變革。清末的地主在歷代都存在,政府為了改變這種格局,宣佈三十年不變。是好事情,農民有地就不會動盪,用時間去找方法。那麼新增加的人怎麼辦,有死亡的怎麼辦。其實對國家而言,農村在像城市轉移人口,每個村有地的農民也很少幹農活的,所以新增人口不增加也不是大問題,死亡的家庭就賺便宜了。每畝地淨收入也就1000,賺不到太多。地只有老人種,30年足以熬走一代老人了,到時候農村就沒人了,國家在改革土地工業化就方便了,也就是三權分離的路子,土地是國家的,土地租金收益歸農民,經營收益歸租賃者,將來肯定一個人管幾千畝跟玩似的


樊新科


農民是以土地為基本生產資料的,土地又是需要維護和保養的。

無論土壤肥力還是耕作環境都需要農民去保持它的有序長期發展。

農產品的生產週期長,見效相對於其他行業要慢,投資比重也高。

土地又被列入農民經營
的資產,可以抵押借貸資金,需要一個穩定的金融環境。

綜上幾點,土地就是農民的命根子,只有土地政策穩定,農民的生產經營積極性才能最大化的調動起了,才能夠讓農業有序健康發展。

咱們又是一個農業大國,曾經有無商不活,無農不穩的說法。三農穩定,國家才有可持續發展的動力與保障。

至於為什麼是三十年!我給你一個準確的別無雷同的答案:人~三十而立,還有云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一說,如果定四十年由於河流變化,你的地跑到河對岸去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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