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00塊錢跟老公鬧翻,他臨走甩句話:我沒義務養別人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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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4歲,之前有過一段婚姻,前夫是個賭鬼,輸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沒錢了就伸手找我要,我不給就拳腳相加。這種日子持續到兒子6歲我實在忍無可忍選擇了離婚。

離婚後我要上班掙錢,我媽幫我帶兒子,生活歸於平靜但也格外孤單,一晃三十多歲了,我媽開始操心我後半輩子的生活,總是念叨著讓我再找個人嫁了,以後也好有個伴。現在的老公是親戚介紹認識的,比我大三歲,離異帶一個7歲的女兒,個人條件在其他相親對象中算中等偏上了。在我們這個小縣城有穩定工作,月薪6000多,有房有車無貸款,言談舉止也算是溫文爾雅,但總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感覺。也許是都經歷過婚姻吧,雙方之間都存在著戒備心理,都在心裡暗自比較,權衡,再沒了年輕時的那份單純。

因500塊錢跟老公鬧翻,他臨走甩句話:我沒義務養別人兒子​雖然我們一直不溫不火的聯繫著,但身邊的親戚朋友都覺得我們挺合適的,特別是我父母,一直勸我早點結婚也好有個人幫我分擔一下生活壓力。就這樣我們在交往半年後組成了一個四口之家,婚後他有意無意的跟我表示希望兩個人的經濟各自支配,他會多分擔一些家庭開支,但我兒子的費用希望我自己負責。我明白他的意思,結婚之前我已經做好思想準備,自己的兒子自己養,我也沒奢望過再婚後要讓另一半幫我承擔這所有的負擔。

因500塊錢跟老公鬧翻,他臨走甩句話:我沒義務養別人兒子​在這種不成文的約定下,我們過著外人看來和諧美滿的生活,他女兒日常開銷他來出,我兒子的日常開支我負責,共同的家庭開支他會權衡著給我一些錢,但從來都是算的剛剛好不會少但也不會多太多。這樣的日子也相安無事的過著。

一次我工作出差一週,兒子要交500塊錢補課費,我讓老公給兒子拿500塊錢,當時他沒說什麼就給兒子交了錢。可沒想到出差剛回來他就開口找我要這錢,我當時一肚子火,從跟他結婚到現在,他沒有給兒子花過一分錢,相反我還經常給他女兒買衣服,雖然他事後總把錢塞給我,但我沒想到他竟會這麼計較。我問他是不是要一輩子跟我算的這麼清楚?他卻說我住他的房子,坐他的車子,但他沒義務給別人養兒子,花在我兒子身上的錢就得還給他。說完他冷冷的走出了家門。

因500塊錢跟老公鬧翻,他臨走甩句話:我沒義務養別人兒子​這時我才終於明白為什麼他總會把我給他女兒買衣服的錢塞給我了,他只是不想欠這個人情,這樣他就可以更理所當然的不為我兒子付出一絲一毫了。看著他走出去的背影我不禁一陣苦笑,難道兩個離婚帶娃的人走在一起一定要這麼算計嗎?不知道其他組合家庭都是怎麼處理金錢問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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