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家彩禮要求太苛刻,這婚我還結嗎?

女友家彩禮要求太苛刻,這婚我還結嗎?

我快三十歲了,一年前談了一個女朋友,如今馬上要結婚了。可未來丈母孃卻提出了苛刻條件,讓這個婚沒法正常進行下去。

當初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張豔。張豔是個漂亮的姑娘,我就是看中她的顏值才開始追求她的,沒過多久她就答應成為我的女朋友。我們之間交往非常順利,感情也越來越深厚便很自然地提到了結婚。剛開始,她父母都很滿意我,也催促我們儘快領證辦婚禮。可自從她們家知道我們家有幾套房子正準備拆遷後態度就完全變了。

她媽開始提彩禮錢十萬,知道我們家有些財產後就開始獅子大開口,提出彩禮錢二十萬。我父母為了不節外生枝,答應了給她們家二十萬的彩禮錢。本來我和張豔感情挺好,就是因為她媽這樣一攪和,讓我覺得張豔對我別有用心,自然生出了不少隔閡。

女友家彩禮要求太苛刻,這婚我還結嗎?

晶晶的媽媽說我必須要有一套在市區的房子,房產證上必須有女方的名字,還附加了公婆不能同住的條件,避免婆媳矛盾。買了房子小孩子將來跟我的姓,如果沒能力達成,只能聽從女方的安排,孩子跟隨女方的姓。房子的事情如果解決好,那麼婚後,工資卡交友老婆保管,由老婆掌握財政大權。

我聽了這些話心裡很不舒服,可是想著結婚本是件開心的事,沒必要弄得兩家人下不來臺面,於是我滿口答應了這些要求。在市中心買了套房,寫了張豔的名字。可即便我做了這些,她媽還是不滿意。本來不想把這些事情跟我父母講,後來看實在需要父母幫忙,於是老老實實說了這些事情。我父母一聽自然不願意了,他們覺得張豔他們家把我們家當做冤大頭,這個婚絕對不能結!

於是,現在兩家人鬧著不可開交。本來我一開始我想和張豔私下裡解決,可是張豔如今誤會我,說我根本沒有和她踏實過日子的心才會把這件事鬧成這樣。我心裡也很委屈,完全沒法面對她。這個婚其實我想結吶,是她們硬生生逼的我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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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如今結婚的事情鬧成這樣並不是某一方造成的,其實雙方都有錯。作為女方家長,所佔的立場都是自己女兒身上,他們養育了二十幾年的女兒,現在要到別人家生活,他們能為女兒爭取多少利益,就會努力爭取,卻忽略了過日子是兩個人,不是利益的存在就能夠讓女兒過得幸福。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怕婆媳矛盾,所以提出父母和你們不能同住的觀點,要求苛刻主要是為了你們今後的生活考慮。可是這種要求一旦過了,就會讓人覺得沒法接受,這是正常。

作為男方家長,他們的做法其實也可以理解。自己辛辛苦苦賺了一輩子的錢,為了兒子結婚全都付出了,女方還一味的索取自然會反感。這時候兩家人要做的不是把矛盾激化,而是坐下來好好談一談,好好想一想到底怎麼樣做才是為了兩個小年輕好,作為父母自然會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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