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帶子”與權力的半徑

“黃帶子”與權力的半徑

◎法網觀察員 張憲超

在家天下時代,顧名思義,是一家一姓的江山,所謂,“朕即國家”。在這樣的社會里,權力控制在統治階級,或者直接說是在皇帝一人手裡。那不可避免的,權力這桿秤,總會受到來自君主個人的影響,它是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甚至左右搖擺。

所謂的不偏不倚,恐怕只能發生在電視劇中的雷人場景。而且,自權力誕生以來,身邊總是會附著著一群人。按張鳴的說法就是權力的半徑。事實證明,這群人受寵於權力,無論是在什麼方面,他們總是“技高一籌”,讓普通人自慚形穢,言必稱“不如”,“哪能比”。

有清一代,凡是“黃帶子”,大體來說,比較得寵。在任何場合,做任何事,一律奉行優先,他們天生就是一群“主子爺”。

在清代,漢人必須通過科舉考試才能入仕,旗人則不同,可以有多種途徑,舉薦、世襲、捐納、蔭子等等。比如乾隆朝的和珅,他的家族,世襲三等輕車都尉,有了這個名分,可以直接做官。不過也是,出身雖然講究,但是不能選擇的。

至於說,“黃帶子”,他們生活的就更愜意了。“黃帶子”在過去實際上就是宗室,只是在清代人們習慣於把宗室叫做“黃帶子”,它是以血緣的遠近關係來決定的。

一般近支親貴和遠支的宗室,不論有沒有爵位,在腰間都是要系一條杏黃色的帶子。再遠一點的覺羅就沒這種待遇了,他們只能系紅帶子。如果按現代的眼光,紅黃本身沒有什麼區分,或許大多數人更傾向於紅色,但是在“尚黃時代”,普通人是絕對不能沾黃色的。黃色的服飾,一概歸皇家所特享。

就這樣還不夠嚴格,一般的親貴,宗室,只能是杏黃色,而明黃色則是皇帝的標配。腰間只消繫著一條黃帶子,在當時的社會里,便是特權階層。

在清初時,“黃帶子”還很少,倒是和白烏鴉似的稀罕,經過康雍乾嘉幾朝的繁衍,到了晚清,“黃帶子”就遍地都是了。清代除了“鐵帽子王”,其餘的宗室是降爵的,而且規定,只能是長子承襲爵位。所以,好多的宗室,一代一代的降,最後都沒了爵位,成了閒散宗室,但他們依然享有特權。

“黃帶子”與權力的半徑

有了特權,就難免要施展。因為腰間繫著黃帶子,好多時候,便要為所欲為。一個近乎不受制約,享有種種特權的群體,是很容易出事的。歷史證明,為所欲為的事,大抵都是壞事。官場上升漂沉浮,久而久之,大多數人,白的也變成黑的了,這是自古皆然的道理。

晚清的官場極度腐敗,幾乎是無官不貪,無衙不腐。晚清的慶親王奕劻,明碼標價,公開賣官鬻爵,凡是要見奕劻的人,慶王府的奴才,都要收門包。當時社會秩序也極為混亂,西方的衝擊,傳統的“四民”社會逐漸解體,各地會黨勢力日趨壯大。

晚清最後幾年,起義、暗殺,好多都是會黨的參與和組織。社會搖晃,這些出身高貴,長於深宅中的“寵兒們”,對帝國的痼疾似乎不是多麼在意。或者說長期的嬌慣,讓他們忘乎所以,沒有了“睜眼看世界”的能力。

不過,晚清的搖晃,對於尚處“盛世”的嘉慶年間來說,還不顯端倪。這些親貴宗室,更無所顧及。嘉慶年間,一個叫敏學的宗室,仗著“黃帶子”之威,在北京街頭強行霸道。威風當先,還有一個“橫”字。後來被逮到衙門裡去,還破口大罵,咆哮公堂。最後傳到嘉慶皇帝耳朵裡了,他命宗人府,處理敏學,開除宗室。

其實,敏學事件只是一個縮影,類似的事,層出不窮,尤其是到了晚清,當年入關的八旗勁旅,消磨了二百餘年,已經腐化墮落到極致。當時北京街頭,好多無所事事的宗室,提籠架鳥,招搖過市,過著他們的優遊歲月。

這群不勞而獲的老爺兵,雖然好多沒了爵位,但依然不妨礙他們我行我素。即使胡作非為,也沒有辦法,因為法律是保護他們的。如果真犯了事,有些所謂不知趣的官,抓了他們,在公堂上,這些老爺也是免跪的,更不要說打罵,抑或是用刑。

憑著宗室、親貴之威,解決任何問題。黃帶子成了政治特權的一個象徵,嚴格來說,應該是政治以下,所有特權的象徵。這個特權的半徑,使他們不受限制,有足夠的政治空間,做起事來,也便可以掛羊頭賣狗肉,逍遙(一般)法外,無拘無束。

“黃帶子”與權力的半徑

歷史,不僅帶給我們知興替,患得失的道理,還有意無意的植入一種基因,無論是好的壞的,都從言傳身教中傳了下來。從人本性來講,那時候的人和現在的人,都一樣,都知道趨利避害。

雖然說國民性和制度有很大關係,但是,人性幾乎是相通的。20世紀30年代,胡適和魯迅針對國民性的問題彼此論戰,到底是變通政治制度以影響國民,還是通過文化改造國民性?兩位學界大佬,一個追求完美,一個只圖“不要太壞”,一度鬧的沸沸揚揚。但是,這個問題似乎解決不了人為什麼趨利避害。

就現在來說,雖然制度變更了,但好多以前的觀念還沒消除,不知不覺,就走了老祖宗走過的路。比如說,特權觀念。總能見到,或是總能聽到,某某的親戚朋友走門子,找方便。走門子就是一種特權觀念。

記得高中時,學校裡規定,凡是能考學校前30名,可以給他們開小灶,與大部分同學分開吃飯。這又是什麼?固然,美其名曰激勵學生上進,實際上就是分三六九等,用成績綁架人權,這很明顯是在傾向強者,人為設置權限,達到所謂的激勵。

不消說,這樣的政策和提籠架鳥的“黃帶子”,頤指氣使,在本質上沒有什麼不同。

在一個小縣城的政務大廳裡,能看到多少傲慢的神態。你如果去辦事,打擾了他們的談笑風生,態度好的管你要這要那(材料),刁難一番,事倒是還能辦了,要是趕上狠的,那八成會讓你鎩羽而歸。他會總說缺材料,各種材料,反正就是辦不了。而你也沒辦法,最後只得搬出某某來。

其實哪裡是材料不夠,根本就是備註或是登記一下的事,可以說是舉手之勞,但他一定會裝成程序繁瑣的樣子。一提那位老兄“英名”,便立刻由繁到簡,止不住對你的客氣。坐班的那些人,他們是公務員嗎?我看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各單位招聘來的辦事員。但是他們非常懂得察人觀色,有點關係的,那自然沒問題,都能輕鬆辦理,一般人,那就只能等著他們重重設租,處處刁難好了。就這樣,還未必能辦成。

古代的欽差大臣出行,講究大小官民人等都回避,最前面開路的“迴避”兩字,大抵就包含了欽差老爺的特殊地位。即使遇上官大的也沒有問題,他們都得讓路,因為“欽差”代表的是皇帝,所謂的“代天巡狩”。

無論古今,那些一路綠燈的“黃帶子們”,總是時代的寵兒,他們的唏噓,以及一切的後果,都由大眾來買單。慷大眾之慨,以茲得利。對於他們來說,似乎懸在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像是童話故事,總在懸著。

社會倫理學家馬格利特說,這個時代最為緊迫的問題是,建立一個“不讓制度羞辱任何一個人”的社會。這些羞辱包括貧困,剝削,無家可歸,得不到教育云云。當然,也應該包括社會生活中的一視同仁。

“公平遊戲的精神”,應該是每一公民所完全具備的德性,同時,那些“衙門背後的六房胥吏”,更應該具備。所謂,自由主義公民觀的出發點是個人權利意識:我至少和你一樣強,因此,我至少應當得到你所得到的。也即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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