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模特同意,攝影師把照片發到公眾平臺上是否侵犯肖像權?是否需要經模特本人同意?

徐元一


我本人作為職業攝影師還有身邊很多時尚類攝影師朋友和模特都是有合約的,當然和我們為媒體工作的範圍也是有合約的,上面都是白紙黑字規定了每個人的權利和義務。


縱橫視覺ZoneFoto

老馬視圖回答你。

這個問題回答起來牽扯到很多法律問題。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等。


作為一個普通的攝影愛好者,全面學習和掌握這些法律,可能是件比較頭疼的事兒,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其實如果是為普通人拍攝肖像,特別是商業行為,也就是攝影師收了人家的錢,當你把光盤或者電子底片交給人家之後,通常你就不應該再將這些照片兒發佈到平臺上。這也正是婚紗影樓門前的樣片兒,都是專業模特拍攝的,絕對不是客片兒。

如果是為朋友拍攝,雙方都沒有讓對方付錢,按照一般意義理解:將照片放到平臺上,也並不過分。只是不能拿這樣的照片去牟利,也不能將這些照片用於不恰當的地方,比如說商品宣傳。如果照片屬於私密性質的,或者說比較暴露,發佈到公開的平臺顯然不妥。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涉及到法治,這為我們指明瞭目標和方向。由於法律普及工作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工程,要實現讓每一位攝影者,或者被拍攝者都懂得法律,這個路程太漫長。讓普通拍攝的雙方自覺的籤合同,在現實生活中也不多見。如果是老年大學或者攝影群,請兩個模特讓所有的學員或愛好者拍攝的集體活動,在現實生活中倒是見過口頭協議。




老馬視圖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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