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兩套房子都給了小舅子,作為女婿還需要贍養岳父母嗎?

笑笑叔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事例,岳父母在兒女小的時候就給兒子攢錢買了130平方的三室二廳的房子,女兒也覺得可以接受,到時房子給弟弟然後養老也主要由弟弟負擔,等到弟弟長大後娶了媳婦,這對岳父母對媳婦不是很滿意,媳婦自己經濟獨立對公婆也是愛搭不理,兩輩人住不到一塊了,這時岳父母就想靠女兒來養老了,但房子還是兒子的,女兒也不是純包子,父母一直以來都是偏佔兒子的,對女兒也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女兒不肯這麼痛痛快快地養老,但平時衣服啊零用錢的還是會給父母,但對於父母想住到她家來的表示一直是拒絕的,為此和父母及弟弟的關係也是變得沒有以前那麼好。

雖然法律規定養老和遺產沒有關係,一分錢遺產得不到的子女也得贍養父母,這是道德要求,也是中華文化的美德。但從風俗來講,一般情況下都是兒子養老,女兒適當到孃家探望並給父母一些東西和零花錢。但是女兒要是家庭比較富裕,要照顧孃家,或者孃家父母主動要求你來分擔養老,這也是義不容辭的。但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父母沒啥財產可繼承的話子女都要承擔養老責任,這個相對爭議較小,但如果父母的財產全部給了一個子女,卻要另一個負擔養老,這樣的父母即使得到未繼承財產的子女贍養也是不會很愉快的,即使子女不說,子女的配偶也會覺得不公平,在贍養時也無法做到心甘情願,自動自覺,如果適當給予部分財產,將使得兩個子女間和父女間的感情都得到融洽。如果財產全給一個子女,但只給他權利,不給他義務,作為女兒的話對父母不可能太差,孝順老人還是大多數女兒的做人準則,但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卻會在內心深處刺激到女兒,當父女母女之間有矛盾的時候,這根刺就會使女兒糾結不安,對父母心懷不滿。


花花的夢想2


01.女婿惦記丈人的房產,無論怎麼說都讓人側目!有本事女婿也掙兩套房子,一個大男人何必要仰人鼻息,整天琢磨著如何“拾人牙慧”,有出息嗎?

02.請記住,女婿是娶妻,不是“嫁人”!即便是老丈人有二十套房子,都給其兒子,不給女婿一套,女婿都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03.即便是女婿和夫人都有想法,和老丈人爭個公平高低,那也是夫人去“爭”才對

。作為女婿,足夠聰敏的話就安安靜靜的靜觀事態發展就是了。假如夫人爭來了,不管多少有你的份,算你走運;沒爭來,你也只能認命——如果此女婿還有點骨氣的話!

04.作為女婿,別把眼睛盯在老丈人身上,而是盯在自己的那雙手上吧!想辦法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勤奮,為自己和自己的妻子、兒子掙得一份家產,那怕是微薄!因為,只有如此,女婿才能像個男人一樣的挺胸抬頭,鏗鏘做人!至於要不要贍養岳父母,笑笑叔則傾向於,能力容許,還是贍養吧;能力不足,也別“打腫臉充胖子”了,總之,別太小家子氣了,人家把自己的閨女都嫁給了你,還抵不上一套房子值錢?要知道,好妻可是無價之寶啊!


笑笑叔

我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我在老丈人家啥活都幹,買菜,摘菜,炒菜,刷碗,帶倆老人出來玩,接到我家小住幾天等等吧。因為一件事,我媳婦和她媽吵了幾句,我丈母孃就趕我們走,不讓我們去她家。而我小舅子呢?爹媽把老家的房賣了,給兒子付了首付,又買了車。小兩口結婚後還跟著老兩口住,啃老(物業水電吃飯省了)。他媳婦在家啥活不幹,做飯就做她兩口的,根本不管老人吃沒吃飯。有次出來玩,回來後老丈人執意回他家,不去我家,我帶丈母孃回我家,第二天一大早老丈人就打電話,說當天晚上他兒子和媳婦做的飯沒讓他吃,自己去下個麵條吃了,我丈母孃也遇到過同樣的事。我和我媳婦一去他家,丈母孃就說媳婦這個那個不好,但是從沒趕過他們。從那次趕我們走後,我有一段時間不去,丈母孃就讓七大姨八大姑的來求情讓我去,後來還是去了。但是從那次後,我就變了,做飯可以,不買菜不刷碗,誰愛刷誰刷(我不准我媳婦刷)。丈母孃看她媳婦生氣說想去我家住,我不接腔,我媳婦看我不說話,就找個理由拒絕了。剛結婚我就看出來我媳婦家的狀況了,明確表明,老嶽兩口我們也管,我的底線就是四六分,我們管四,小舅子管六。我爸去世了,我姐遠嫁她家過的也艱辛,我也有娘要管。以後贍養我媽,我姐想幫就幫,不幫我就自己管。


東京汴梁小滑頭

這種岳父母好糊塗,但中國卻經常發生,財產給兒子,女兒來養老的荒唐事來,更有甚者,女兒如果不養老,對簿公堂,女兒敗訴。

養老是個歷史話題,有時候,是人為把這個簡單的事弄複雜了,其實從養老角度看,老人最理想的是用自己的錢養老,不用考慮給兒女留這留那,尤其是不能帶有偏見的不公平對待子女,不患寡而患不均,這是千古名言。

像這個問題,這也是糊塗老人,這個問題問女婿是否有養老的責任,其實,女婿的養老是隨著女兒的,女婿本身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與此相對應的,也沒有繼承權。

因為女婿是隨著女兒間接贍養岳父母的,所以一切問題都在女兒身上,最終問題還是在老人身上,明智的老人,公平的對待幾個孩子,財產均分,養老公平,或者有的老人是,跟幾個孩子達成協議,誰養老誰繼承,不繼承的不養老,這樣也不錯,尤其農村這樣的也多,也做到了基本公平。

現在這家的問題就比較麻煩,財產全給兒子了,卻找女婿養老,理論上,可以不管,但實際不能不管,又要考慮老人的偏向程度,肯定不會對簿公堂,所以,忍了吧,就當老人是窮人,就當老人只生了一個,儘管心裡不平衡,還能咋樣呢!


韓東言

能發現這問題,我覺得這個女兒,女婿在惦記這岳父母家裡的財產。孝順贍養父母是傳統美德,養兒防老,意思說不光是兒子,女兒也是父母養大的。財產是父母的,老人有權給誰就給誰。我也是個女兒,有哥哥和姐姐,兄妹三個。父母單位職工,老人買了兩座樓,一個給哥哥娶媳婦,另一自己住。我和姐姐經常來看老人,買吃的,買衣服,嫂子也常常買衣服給老人,母親病倒了,我們一起伺候老人,都是拿錢給老人看病,我條件沒有他們兩個好,姐姐和哥哥出錢多,特別是姐拿錢比哥哥還多,他們也從沒說過我,老人病好了,沒有覺得就想給孃家人要財產,也沒有說不分給我們財產就不管老人。自己管自己父母沒什麼講價錢,自己覺的應該的,不和誰討什麼理。房子當然是哥哥的了,那有出門女兒,女婿以贍養父母為藉口,要財產,房子這道理!父母把你們養大就不容易,做兒女的就有義務贍養父母。孩子來到這世上帶來一分錢嗎,都是父母辛辛苦苦扶養長大的。老人把房子或者錢給了兒子,而女兒應該去婆家繼承房子財產。沒給女兒財產,女兒就不管老人,自己說不公平,在我們那說就是笑話,自私的女兒,不孝順的女兒。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孃家太有錢了,哥哥也不在乎,父母給女兒一些房子,錢也可以。反過來,孃家條件也不好,還在孃家說要這要那,不贍養老人,就是個不懂事人。在網絡上或者調解節目上,常看到女兒回家和哥哥弟弟吵得不可開交,有的打到法庭。也不嫌難看,丟人,這也家教的問題。我們從不認為女兒,女婿去孃家要財產,和老人討價是對的,但是在孃家沒得財產,也必須贍養,孝順老人。父母養我們小,我們養父母老,這是做兒女的一個良心問題。


平安281216441

從法律上來說,不論岳父的房子是否會分給妻子,作為女婿對岳父都不負有法定贍養義務。法律規定,只有子女才對老人負有法定贍養義務,雖然你的妻子對你的岳父負有贍養義務,但你並不會因為和妻子締結婚姻關係就當然承受了她的贍養義務。

但能夠肯定的是,無論你的岳父會不會把房子分給你的妻子,你的妻子都應當贍養你的岳父。一方面從情理上來說,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反哺,而並非取得父母遺產的對價;另一方面從法律上來說,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不容推卸的,並非以分得父母遺產為履行條件,這就好比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天經地義的一樣。

因此,即使你的岳父不將房子分給你的妻子,你的妻子仍然要對他履行贍養義務。雖然你對岳父不負有贍養義務,但你和妻子畢竟是共同生活的夫妻,你們的財產處於一種混同的狀態,她對你的岳父履行贍養義務自然使用的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在事實上你也在履行對岳父的贍養義務。

但畢竟是你妻子的親生父親,何必又要斤斤計較呢?


冰焰

最煩這種父母和子女之間糾纏利益的問題了,不覺得噁心嗎?最親近的人之間的最骯髒的利益接觸,真是侮辱了家人,親人這種字眼,算計來算計去的自己是殘廢嗎?天天想著父母給你多少錢,丈母孃公婆的給你多少錢多少好處,你去算計別人阿,一家子天天想著那點家產和贍養問題,想想就噁心,生你出來是讓你好好做人的不是做小人的,養不熟的白眼狼一樣,哪還有以前那種單純的愛,天天嚷著時代變了,難道時代把我們的心也變黑了?連自己身邊最近的人都要算計?還是沒本事,有本事靠自己的雙手去掙啊,惦記父母的幹嘛?有本事掙更多的錢給父母更多的錢給父母更好的生活阿?窮逼就是事多。


仙女的耳語y

從古到今都沒要養岳父岳母的吧?這就好比男人娶女人樣要彩禮錢,除非結婚時就講好的,再說有小舅子還養什麼養,你自己賺的錢夠養你父母孩子老婆嗎?想想怎麼把下月房貸還了吧,再談養岳父岳母的事。


短視頻裡女人個個漂亮

養兒防老是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傳統,不過這個傳統就在這幾十年受到了強烈的挑戰。由於女性地位的提高,有些甚至出現不允許公婆來住,只能丈母孃老丈人來住的奇葩事。按照道理來說,不管女性地位怎麼高,基本的人倫要遵守,要是獨生女,那就沒有辦法了,只能附近租個房子天天探望,其實獨生女的矛盾在現實社會反而不突出,因為丈母孃的財產鐵定傳女兒,這樣兩個人的生活壓力都小很多了主要矛盾少。反而是有兒有女的出現矛盾較多,主要還是重男輕女思想的家庭問題多,出現家產全部給兒子然後叫女兒女婿養老的情況,甚至要求和女兒一起住服侍他們,雖然法律規定男女平等都要撫養父母,但是這個做法明顯不被大部分人接受,支持這個做法的大多都是一些道德婊。這個做法有考慮到女兒女婿的經濟條件嗎?你女兒女婿要養四個老人壓力大不大?要是你丈母孃沒有任何財產反而沒有糾紛了。要是兒子不願意養老,你把家產分成兩部分兒子女兒都得,其實還是蠻公平的,女兒女婿也能接受。明智的老人應該把財產拿在手中,沒過世前不轉,但是現實扭不過兒子兒媳鬧,沒辦法,兒子兒媳懂道理的可以提前轉,不懂事的就要硬下心腸不給,哪怕留給女兒來養老,不然結局都是悽慘。


滄海一笑9527

關於這個問題,完全沒有必要站在法律的角度來分析,法律不是處處毫無死角的步步到位,這些糾紛要根據當地的習俗。我們那裡有一個男的,年輕的時候老婆跑了,只留下一個女兒,女兒後來長大出嫁了,這個老頭有幾個侄子,我們那裡有男孩養老的習慣,所以他就把所有的家產,房子,宅基地上的所有東西都給了侄子,侄子也在他的宅基地上安了家。後來老頭老了不能動了,侄子根本就不理他,也不給吃,老頭就去找女兒讓她養老,女兒不答應,說:你根本就沒有指望我,以前家裡的一根草你都給人家了,我現在答應了,你女婿答應嗎?老頭天天跑女兒家鬧,女兒一家一來氣出去打工了……這個事情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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