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交管部門繼續實行3+N整治

上週末,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本市交管部門繼續實行“3+N”整治,針對酒駕醉駕毒駕及涉牌、小型微型麵包車超員等嚴重影響通行安全的各類違法開展集中治理行動,共查獲酒駕、醉駕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3萬餘起,其中“酒駕”違法行為145起、“醉駕”違法行為37起、“涉牌”違法行為66起。交管部門提示,入夏後市民消暑納涼、聚餐娛樂增多,切勿心存僥倖,發生酒駕等違法行為,交管部門治理交通違法行為是全天候、全時段、全區域性的。

6月3日21時,薊州支隊開發區大隊交警在中昌路附近執行夜檢任務,發現一輛小轎車在距離點位不遠處行駛中突然打開右轉向燈並立即停在了路邊。考慮其可能存在涉酒違法,交警隨即上前要求該車駕駛人下車配合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人當時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3毫克,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待其血液檢測結果確認其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後,交管部門將對該車駕駛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予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並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晚,南開支隊北馬路大隊交警在白堤路與復康路交口攔截了一輛麵包車。走近車身,就聞到一股酒味,據執勤交警介紹。經查,雖然司機沒有飲酒,但是該車核載7人,實際載客8人,“我們都是一個公司的,在附近吃飯聚餐,他們喝完酒,心想這麼晚了,多一個人也沒事,擠擠就得了,以後一定改”駕駛人宋某表示。此後,宋某因“超員”違法被交警依法予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22時許,一輛牌照號為津HQ68xx的紅色車輛駛入檢查區,吹氣後,檢測設備顯示“有酒”,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顯示數值“33.8”,涉嫌酒後駕駛違法。最終,交警依法對其予以罰款18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處罰。“我平時真不喝酒,今天就喝了兩瓶啤酒,以後一定吸取教訓”常某表示。

上週末交管部門繼續實行3+N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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