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莆田市秀嶼區原政法委書記陳芳林受賄一審判10年罰50萬

「反腐」莆田市秀屿区原政法委书记陈芳林受贿一审判10年罚50万

東南網莆田6月7日訊 近日,由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莆田市秀嶼區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陳芳林(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陳芳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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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莆田市秀屿区原政法委书记陈芳林受贿一审判10年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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