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丨甘肅引導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

6月11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關於下發《2018年引導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公告》,據此,今年我省將繼續引導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

6類情形不納入招聘企業

2018年,採取省財政適當補貼、畢業生與企業雙向選擇的方式,全省引導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幹企業和市州、縣市區各類企業就業。鼓勵企業優先招聘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

按照規定,招聘範圍和條件為:尚未就業的甘肅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我省藏區畢業生可放寬至普通中專)、省內普通高校新疆籍、西藏籍少數民族未就業畢業生,持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無具體就業單位),按規定進行了報到註冊並自願到企業就業。已享受省財政生活補貼招聘的畢業生,不再納入此次招聘範圍。

招聘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運行管理規範、經營狀況良好、企業規模較大的市州和縣市區所屬企業,能為畢業生提供與其專業技能匹配、技術含量較高、適宜高校畢業生成長成才和職業發展的崗位。與招聘畢業生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不少於3年),能為畢業生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按時足額髮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我省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幹企業直接納入招聘企業範圍,部分科技型、創新型以及新興經濟領域和新業態的小微企業也可納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納入:1.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較差的;2.不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不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義務的;3.違法經營,不按章納稅,有不良誠信記錄的;4.企業經營狀況連續3年呈負增長的;5.近3年受到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有拖欠員工工資情況的;6.經營管理鬆散,近3年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處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貼

納入招聘範圍的企業通過市州、縣市區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的公開招聘會與畢業生雙向選擇,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髮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省財政給予招聘畢業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對招聘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

招聘到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由企業所屬市州或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企業依照勞動合同管理,並儘可能安排畢業生到管理類、技術類等重要崗位鍛鍊培養。省財政補貼期間,企業應允許畢業生按規定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服務項目、脫產研究生等招錄(聘)考試,企業工作經歷計算工齡。今年9月,企業對已招聘的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並安排上崗,省財政撥付生活補貼。

各市州人社部門諮詢電話:

蘭州市:0931--8487079

蘭州新區:0931--8259387

天水市:0938--8318355

嘉峪關市:0937--6789790

武威市:0935--223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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