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山政法」拘留所內“好榜樣”,另一公職失信人也慌了!

上個週末,也就是6月9日、10日兩天時間,一名“頑固”的失信被執行人在司法拘留期滿後,以為執行幹警是來為其辦理解除拘留手續的。起初更是滿心歡喜地扛上行李就想往外走。但當執行幹警開始宣讀逮捕決定時,一臉愕然的被執行人王某一下子癱坐在了地上,並連忙求情“我這就讓家裡把錢送過來,我認錯、我認錯!”而這一切也被同住在拘留所的另一名公職老賴看在眼裡,在“榜樣”引領下,也於第二天讓家人籌借10萬元案件款並就餘款達成了執行和解。這讓利用週末時間對“老賴”例行探班的河南省魯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喜上眉梢,連稱“一箭雙鵰”效果好!

「魯山政法」拘留所內“好榜樣”,另一公職失信人也慌了!

司法拘留期滿“自由”秒變“逮捕決定”!

2014年8月,家住魯山縣磙子營鄉某村的被告卜某因經營超市需要,向鄰村的原告宋某借款2萬元,並由同村的王某作為擔保人,約定2016年10月底前還清本息。但卜某因生意失敗後便萌生了賴掉欠款的念頭,宋某便於次月將卜某和王某告上法庭,2017年6月法院判決卜某償還欠款及利息,王某作為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魯山政法」拘留所內“好榜樣”,另一公職失信人也慌了!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經多方尋找也未發現二被告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二被告對申報財產的要求也是置之不理。王某更是每次以自己是“擔保人,錢不是自己用的”為由推脫、抗拒執行,而卜某則好像人間蒸發了一樣。無奈執行幹警閃一鳴便將重點指向了被執行人王某,並於5月底的集中執行活動中將其抓獲。王某似乎早有了心理準備,無論如何勸解,都不為所動,甚至主動要求將自己拘留,這也讓執行幹警頗感意外。後來才得知王某聽傳言說只要住了“監”(拘留所),錢就不用還了。本著到拘留所“就當是打工掙錢了”的想法,便心安理得地“住”進了拘留所。15天很快就過去了,王某滿心歡喜:總算是完成任務,馬上就可以重獲自由了。可王某不知道的是,這段時間執行幹警也沒閒著,正在到處蒐集王某有履行能力的證據。這時證據也蒐集差不多了,於是就有了週末的這次“探班”。

當執行幹警將申請人的拒執罪自訴狀遞給王某時,王某還以為要放他走呢,不料卻被宣佈要逮捕,盼望的自由秒變為刑事犯罪。這時的王某立馬臉色蒼白,癱坐在了地上,不斷重複著“我家裡還有生意,我認錯,我還錢!”

果然當天下午,王某的家人就把所欠本息2.4萬元送到魯山縣人民法院,並當著執行幹警閃一鳴的面交給了申請人李某。

「魯山政法」拘留所內“好榜樣”,另一公職失信人也慌了!

一箭雙鵰震懾“公職”失信人,立馬讓家人籌錢整10萬元

家人也不敢怠慢,通過多方籌措於6月10日中午就湊了10萬元。得知消息後,陳某也撥通了執行指揮中心的電話,表示家人這就去履行案件款,希望執行幹警能夠幫助與申請人做作工作,看能不能先還10萬元,剩下的再緩一緩。本想週日稍作休息的閃一鳴接到執行指揮中心反饋的信息後,立即趕到辦公室聯繫申請人。經過協商,申請人同意了陳某先償還10萬元,並就餘款7萬元達成了在今年年底前還清的執行和解意見,並由陳某家人提供擔保,至此案件最終執結也就只是時間問題了!

「魯山政法」拘留所內“好榜樣”,另一公職失信人也慌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