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南寧市委原書記的富豪獲不起訴

企業家行賄官員而未被起訴再添新例。

廣西梧州市當地知名企業家郭家萬卷入到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書記餘遠輝案。

2008年間,他向時任梧州市委書記餘遠輝提出請託,為其建設的五星級酒店項目獲取財政獎勵提供幫助。為表示感謝和繼續獲得餘遠輝的幫助,郭家萬出資21.1萬元為餘遠輝夫婦提供了兩套房屋的裝修,並以虛假承租房屋的形式再送給餘遠輝夫婦租金20萬元。

不過,檢察機關認為,儘管郭家萬和廣西梧州國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實施了行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最終決定對郭家萬不起訴。

近期,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公開的一份不起訴決定書披露了上述案情。

餘遠輝是十八大後中紀委在廣西打落的“第二虎”,在其之前廣西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亦告落馬。

公開簡歷顯示,餘遠輝,出生於1964年1月,廣西恭城人。2001年—2006年,他擔任共青團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2006年,他從共青團系統調至地方主政,擔任梧州市委副書記、市長。2008年—2013年,他先後擔任梧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梧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等職務。2013年5月,他從自治區委秘書長轉任首府南寧市委書記。2015年5月22日,餘遠輝落馬被查。

2017年4月28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餘遠輝受賄一案。餘遠輝因受賄881餘萬元人民幣,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梧州富豪涉案

《財經》此前報道稱,從自治區委秘書長轉任首府南寧市委書記的餘遠輝,作為彼時最年輕的部級官員,身為中央候補委員,曾被視為明日之星。餘遠輝在梧州的幾年,最引人注目的是2007年在中共十七大上以市長身份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

上述報道還稱,餘遠輝當梧州市長時,幾名當地老闆湊錢幫他向時任中辦主任令計劃輸送數千萬元的利益,才使他走上升官的快車道。餘遠輝落馬被查後,他的司機方學峰跳江自殺,

多名與餘遠輝關係密切的老闆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

2018年4月11日,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檢察院公開的〔2018〕6號不起訴決定書顯示,被不起訴人郭家萬,男,出生於1965年,漢族,研究生文化,廣西梧州國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涉嫌行賄,經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5年9月3日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經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5年9月30日被長沙市望城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經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5年10月16日被長沙市望城區公安局逮捕;經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6年3月14日被取保候審;經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7年8月3日被取保候審。

郭家萬是梧州市當地的知名企業家和本土富豪,建設了梧州首家五星級酒店——梧州國龍國際大酒店。該酒店毗鄰梧州市委市政府大樓,是梧州的地標性建築之一。

公開信息顯示,郭家萬執掌的國龍集團成立於1999年,是集民生住宅、大型商場、酒店管理、餐飲娛樂、文化旅遊、再生資源、塑料化工、橡膠科技和碼頭運輸等產業為一體的大型企業集團。

為五星級酒店獲得財政獎勵行賄40餘萬

郭家萬首次被取保候審後,湖南省另一檢察院披露了郭家萬涉及的另一宗案件信息。

2016年3月24日,郴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陳燕紅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陳燕紅夥同餘遠輝,利用餘遠輝的職務便利,為郭家萬、孟小華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郭家萬、孟小華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同年4月6日,郴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曹永順以涉嫌貪汙罪決定逮捕。

澎湃新聞還注意到,郭家萬涉嫌行賄一案在偵查終結後,曾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上述不起訴決定書顯示,2017年7月27日,郭家萬涉嫌行賄案由吉首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偵查終結,移送吉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偵查機關又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於2017年9月11日第一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17年10月11日補查重報; 2017年11月24日第二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17年12月22日補查重報。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於2017年8月23日、2017年11月10日、2018年1月22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

上述不起訴決定書還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被不起訴人郭家萬是廣西梧州**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法人代表、總經理。2008年間,**公司參與五星級酒店項目的建設。郭家萬代表**公司向時任中共梧州市委書記***提出請託,為**公司建設五星級酒店項目獲取財政獎勵提供幫助。為表示感謝和繼續獲得***幫助,郭家萬出資21.1萬元為***夫婦提供兩套房屋的裝修,並以虛假承租房屋的形式給***夫婦租金20萬元,以上共計41.1萬元。

此外,中共梧州市委書記***即是落馬的廣西“第二虎”餘遠輝。公開信息顯示,2008年—2009年,餘遠輝擔任梧州市委書記。

吉首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廣西梧州國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

2018年2月6日,吉首市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廣西梧州國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家萬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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