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後,土地可以隨便買賣嗎?

胖子王洪君

農村土地確權以後,土地依然不能買賣。這是肯定的。

因為,土地的所有權依然是集體的,土地集體所有的性質沒有變。確權只是明確了土地的承包權歸你所有。從而,土地的經營權也歸你所有,而且可以流轉。這也就是農村的“土地三權分置”。

土地經營權可以大膽流轉、創新流轉。可以互換、交租、入股、股份+合作、抵押貸款等等,但在流轉中有一個始終不能改變,那就是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也就是說,流轉的方式還可以創新,但是土地的用途不能改變,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不能破壞。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不能等同於土地的買賣。《土地管理法》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土地屬於國家和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這一點法律規定很明確。而且,在土地改革在試點試驗區內也始終是禁止買賣的。

綜上所述,土地確權以後,土地不能買賣。土地流轉的是經營權,而且,經營權的流轉方式可以大膽創新,但土地的用途始終不能改變,土地的生產能力、生態環境不能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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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塵觀生活

當然不能。在我國,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所有,任何個人都不得買賣農村土地。不管是《土地管理法》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也都寫明瞭不得買賣農村土地,這一點不可能因為土地確權而改變。

國家進行土地確權用意,一是在於明確農村土地的歸屬,解決歷史遺留的四至不清等問題,經過實地測量,明確每家每戶土地的面積和精確範圍;二是通過頒發確權證書(包括宅基地的不動產權證、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證等),讓農民的承包經營權更有法律保障,因為今後土地流轉、土地抵押貸款都是趨勢,農民有證在手,就不用再擔心土地流轉出去之後自己沒有憑證,利用承包地進行貸款時,也可以像城市人用房子貸款一樣方便。所以,國家進行土地確權,只是促進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但流轉土地絕不是買賣土地。

要更清晰地理解這一點,還需要了解

“三權分置”。土地確權是建立在“三權分置”的基礎之上的,所謂三權就是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承包權和經營權屬於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戶,而經營權可以流轉,經營權流轉後,承包權和所有權的歸屬不會有任何的改變,流轉雙方按照合同約定行使各自的權利,並明確流轉期限、租金等等細節。也就是說,租地的一方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能經營土地,但並不能做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任何自由處置,這是土地流轉和土地買賣的本質區別。


土地論壇

“土地確權後,土地可以隨便買賣嗎?”不管你的土地有沒有確權,都是不能買賣的,更別說隨便買賣了!這是國家對於農村土地管理最基本的嚴格要求,完全不存在說土地可以任意買賣的說法,因為土地對於農民的意義是非常重要的,對於國家的意義也是同等重要,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和集體,農民所擁有的只是使用權,所以農民無權對土地進行買賣,可以進行相關的流轉行為,這是可以允許的,即出租、轉包等形式;

事實上,如果國家放開了對農村土地買賣行為的限制,那麼其實對於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上,是有所影響的,這也是為什麼國家提出在第二輪土地承包關係到期前,繼續維持現有承包關係三十年以上的原因;所以,廣大農戶輕易不要觸碰國家對於土地管理的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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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農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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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平常說賣東西賣東西,因為東西是你的你才有處置權。土地呢?土地可以買賣嗎?首先要搞明白土地是不是你的。

根據我國土地法規定,我國土地除了國有土地外,另外的就是集體土地。簡單點說集體土地就是指農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共同擁有的土地。也就是說土地不是個人的,它是村集體分配給你進行農業生產用的。既然不是個人的,個人就無權處置,自然談不上買賣交易了。


很多人不理解,土地確權後,土地證上寫的我的名字,這土地不是我的嗎?

在這裡我要說的是我國農村土地一直以來都是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土地確權證是對你承包土地的四界、面積確定,確定的是你的使用權,不是所有權。而且我國土地法明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不過,土地的使用權可以流轉的。也就是我們說的土地流轉。土地流轉有轉包、出租、互換、轉讓以及其他流轉形式。對於出租、轉包的土地流轉,只需要流轉雙方商定並簽好流轉協議即可。互換、轉讓時需要到發包方申請同意後方可進行,並需要在發包方報備。

所以,土地確權後,農民手中的土地只可流轉,不可買賣。


洞庭清水塘

肯定不能賣嗎?因為土地資源原由國有?土地確權證因按法律規進行經營施用?前提是不能改變土地用途!更不能隨意買賣活動?

一,可以出租但是(出租不能改變土地用途!比如,出租只能搞農業經營施用前提是不能改它用,建廠,永久性住宅,房地產開發等!)?

二,買賣更不可以嗎?流轉也不能搞其它永久性與農業經營無關的非農業用途?我國土地管法明確規定以內的農業經營活動?


手機用戶6455839076

我國的土地是國家所有,在國家所有的基礎上,分為國有土地(國有建設用地土,包括大江大河的河床、原始森林、未交付集體組織管理的荒山荒坡、水庫、公路和公路兩側、鐵路、軍用建築和設施)和集體土地(集體土地包括,耕地、集體所有權的荒山荒坡,灌溉水渠等和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等)無論那種土地,都不能買賣。所以說,集體承包土地的經營權確權後,土地是不可隨便買賣。無論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只有通過國家按照使用性質徵用,徵用時也要先掛牌,在拍賣。除永久性國有建設外,國有和集體土地出讓的年限也最多隻有70年,到期之後還要再辦理出讓手續。現在新規定國家徵用集體土地時,要按照價格和安置農民情況,先要與集體土地承人(土地承包權人)協商,集體土地承包權人同意後才能掛牌交易,交易完成才能徵用,有一個集體土地承包權人不同意,不得掛牌交易,不得徵用,也不得強拆強建!


向眾傳媒

這個答案是,土地是不能買賣的。因為,城市的土地是絕對全民所有的;荒地可全民所有,又可集體所以,一般歸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一般歸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絕對集體所有。

所以,土地不可買賣。


談花論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所以,隨便買賣肯定是不可能的。現在流行的方式是土地流轉,類似於取得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雲起龍襄

不可以隨便賣賣,可以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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