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星海:夯實跨境監管合作法律基礎 切實防範系統性風險

6月13日,證監會網站刊發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金融監管研討會上的致辭。

方星海指出,中國資本市場是發展中的市場,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是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的經驗和啟示,也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要法寶。通過主動擴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引入境外競爭者,支持境內機構走出去,優化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和結構,引入和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提升抗風險能力,是遵循金融規律和歷史經驗,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關鍵一招”。歷史經驗表明,只有監管到位,開放才能夠成功推進,才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因此,我們今天討論系統性風險防範問題,不能不談到跨境監管合作的問題。

隨著中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不斷推進,境內外資本市場互聯互通程度加深,滬深港通、原油期貨、鐵礦石期貨國際化、QFII、RQFII、外商控股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創新企業存託憑證發行交易試點等對外開放重大舉措相繼推出,內外雙向跨境執法合作需求在數量和複雜程度上都有顯著提升。特別是A股納入MSCI指數後,證券及衍生品領域跨境監管合作的任務將更為繁重,當前中國證監會在跨境監管合作方面還面臨著一些問題,跨境執法合作的法律基礎還要進一步夯實。

一是由於境內外法律制度不同導致的跨境監管協作法律理解適用問題。 二是由於各國監管體制機制不同,形成的監管執法措施手段不一致問題。 三是跨境金融活動日益活躍,帶來的監管權限劃分與衝突問題。隨著金融跨境活動日益頻繁,各國逐漸在不同程度上規定和擴展了其境內法律的域外適用情形,由此引發監管執法合作中的管轄權衝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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