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想退股但公司有貸款要如何辦理?

大刀文廣

不邀自來,我是西天蝸牛,80後小私募從業者,對私募/創投、法律、財務、保險均有涉獵,不敢說資深,淺談一些自己的看法。

股東退出和公司貸款兩者之間並不直接相關,有些影響,但影響不大。

有限公司的股東退出,基本上有兩種方式,股權轉讓和公司回購股權

1、股權轉讓

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分兩種,內部轉讓和對外轉讓

(1)內部轉讓:由於轉讓雙方都是股東,因此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無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

(2)外部轉讓:對股東以外的人轉讓持有的股權,則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同意購買的視同同意。

至於轉讓的價格,一般是股權轉讓的雙方協商定價,可以是基於公司的估值,可以是基於公司的淨資產,也可以是雙方約定。

如果轉讓股權的股東已經完全履行了出資義務,公司的貸款是作為公司的債務,同股東個人並無直接關係,要說影響,那麼公司的貸款作為公司的負債會影響公司的淨資產,如果轉讓定價以淨資產為依據,則會影響到定價水平。

2、回購減資

《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在三種情形下可以行使異議回購權:

(1)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在該5年內連續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利潤分配條件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根據規定來看,如果不屬於股東可以行使異議回購權的情形,那麼以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為最佳途徑。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好讀書不求甚解,尤喜武俠、推理,歡迎朋友們相互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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