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恃”不能無“恐”

有“恃”不能無“恐”

明代有一個河崖之蛇的故事:禹門下岩石中有條大蛇,常束尾崖樹顛,垂首於河,伺食魚鱉之類,然後又爬進洞裡,像這樣的情形有好幾年了。一日,復下食於河,遂不即起,但束尾樹端,牢不可脫。久之,樹枝被折,蛇墜水中而死。

綜覽歷史,許多有恃無恐者,所仰仗的不過都是那一截“樹枝”,然久而久之,便忘乎所以,亦把墜河的危險拋到腦後。西晉石崇富甲天下,就連皇帝賜給舅父的珊瑚樹,在他面前也是隨手擊碎,可謂是恃其財;唐代宗時期的權臣魚朝恩,總領禁軍,動無畏憚,乃至公卿不敢仰視,不外乎是恃其勢;清代的鰲拜,“勢甚張,以帝幼,肆行無忌”,無非是恃其功……這些有恃無恐者的結局,無一不是睜眼一看,悔恨已晚,在自我張狂的喧囂聲中灰飛煙滅。

蓋天下之患,莫大於有所恃。所依賴的那根“樹枝”一旦折斷,恃財者終以財敗,恃勢者終以勢敗,恃智者終以智敗,恃力者終以力敗。歷史一再告誡我們,有“恃”不能無“恐”,這其中的原因當然不是什麼天譴神責,而是有恃者在有恃無恐這種扭曲心理的支配下,往往會一意孤行,以致走到不可回頭的險處,最終重蹈“河崖之蛇”的覆轍。

人生在世,任何時候都不能有恃無恐,不能失去做人的本分。宋人羅大經在《鶴林玉露》中提出這樣一種觀點,真正大英雄,卻於戰戰兢兢、臨深履薄處做將出來。這裡的“臨深履薄”,頗值得人尋味,絕不意味著我們做事情要瞻前顧後、裹足不前,而是要時刻飽含對法紀的敬畏、對歷史的敬畏、對人民的敬畏,這也是勇於肩負責任的體現。如果缺少了這種戒懼謹慎心態,從高處跌落深淵的時日也就不遠了。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個別人仍然知之而不哀之,哀之而不鑑之,一味沉浸在自己的那點“恃”中。有的“一闊臉就變”,以為錢能通神,凡事不服不懼,為所欲為;有的“官氣”沖天,“衙內”氣盛,錯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自己貪婪的依仗、為惡的盾牌,“想怎麼著就怎麼著”;有的則叫嚷著自己根基深、門路寬、後臺硬,凡事到了關鍵時候,總以為有大樹會遮蔭、有靠山能擋風,等等。這些人膽大妄為“一條道跑到黑”,等最終嚴重觸犯了黨紀國法,也沒有誰能夠逃脫干係,只會留下“悔不該當初”的無盡嘆息。

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工作一直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反腐利劍始終高懸,特別是嚴肅查處了一批“大老虎”。習近平總書記警示全黨,“黨內決不允許有不受黨紀國法約束、甚至凌駕於黨章和黨組織之上的特殊黨員”。多少曾經認為自己身居高位而不會被查處的高級官員,多少曾經認為依仗著權勢可以安全著陸的高級幹部,最終都沒能逃脫黨紀國法的嚴懲,所不同的只是時間早晚。每到頭來,有所恃者也終被所恃之物所害。

黨員領導幹部,要時刻銘記權力的來源和邊界,明白自己職責和身份,時時處處心存敬畏,不觸紅線、不越底線,堅守正道、襟懷坦白,堂堂正正、清清爽爽。(郝啟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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