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是多少?計算公式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徵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原來是2000,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7日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維持一審時"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規定,同時將個人所得稅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案例說明
1、張三在2018年一月份稅前工資12000元,他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那麼他的稅後工資是多少呢?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12000 - 1100 - 3500 = 7400元,參照上面的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則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555.
繳費 =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7400*20% -555= 925元.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 12000 -1100-925 = 9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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