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石家莊市教育局首推“十五條禁令”!

5月18日,石家莊市教育局召開了2018年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會議,全面部署今年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進一步加大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治理力度,推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更加規範有序。市政府秘書長、市教育局局長郎金國出席並講話。

重磅!石家莊市教育局首推“十五條禁令”!

會上領導強調,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涉及千家萬戶,關乎群眾切身利益,是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焦點。這項工作做得好不好,不僅直接關係教育公平,還代表著黨委、政府的形象。鞏固並深化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制度改革任務艱鉅、意義重大。

要高度重視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招生政策要求,精心部署,紮實工作,狠抓落實,進一步鞏固和深化義務教育“擇校熱”治理成果,確保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更加規範。

郎金國要求,在下大力度治理義務教育“擇校熱”方面,各縣(市)、區教育局:

一是要強化教育行政部門在義務教育招生中的主體地位。全市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二是要通過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引導生源合理流動,嚴格控制新增大班額的出現,落實大班額消除規劃。

三是要做好政策宣講,積極推進“陽光招生”。在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開始前,主動向社會公開具體的招生報名辦法、“招生地圖”、招生工作流程和時間安排、招生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等。

四是要做好招生研判,制定工作應急預案,耐心解答群眾疑問,正確引導和緩解化解家長焦慮情緒,實現平安入學。

在嚴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方面:

一是嚴格規範招生宣傳。鼓勵學校發展特色、創出品牌、以質取勝,堅決反對在招生宣傳中搞虛假誇大宣傳、詆譭性宣傳以及為爭搶生源開展的各種惡性競爭。

二是嚴格執行招生計劃。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高中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突破計劃、降分錄取;不得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公辦學校不得以與民辦學校“聯辦”名義,變相突破招生計劃。

三是嚴格遵守招生程序。高中學校要嚴格執行宣傳、填報志願、招生、錄取四個環節的政策規定,嚴禁未招生先收費、未審批先承諾或私下籤訂協議、在招生諮詢中隨意確定學校錄取分數線等違反招生錄取程序的行為。

四是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則,任何高中學校不得招收“無籍生”、借讀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學生“人籍分離”。

在切實加強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管理方面:

一是將民辦學校招生納入了各地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統一監管,堅持免試入學,與當地公辦學校同期同步面向社會招生,並嚴格實行計劃管理。

二是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重點治理民辦學校違規宣傳、違規承諾提前錄取、違規為其他學校“代注學籍”等行為。

領導還指出,要強化監管,嚴肅查處違規招生。

一是進一步提高監管責任意識,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全面從嚴管黨治黨的要求,落實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監管責任,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嚴明紀律和規矩。

二是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實行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問責制,重點治理考試招生、擇校亂收費等違規招生行為;暢通舉報渠道,對於舉報的問題、頂風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要認真核實查處。

三是進一步強化問責追究,將治理普通中小學違規招生與全省糾正“四風”、作風紀律專項整治行動和“一問責八清理”回頭看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對各類違反招生紀律、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快查快辦,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新三區”兒童、少年在市區上學政策放寬!最嚴招生“十五條禁令”出臺

“新三區”兒童、少年在市區上學政策放寬

戶籍在鹿泉區、欒城區、藁城區等“新三區”,並在主城區穩定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須提供父母在主城區購房並實際居住的相關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後,由實際住址所在區教育局調劑安排入學。

秋季高一新生開始實施新高考制度

今年全市參加中考報名人數為83007人,從2018年秋季高一新生開始,我省將實施新的高考改革制度,並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高考掛鉤。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於每個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真實發生的成長經歷記錄,成長記錄的素材必須真實客觀且可核查,需要同學之間相互認定和班主任或有關教師審核確認,因此,必須做到“人籍一致”,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招收“無籍生”、借讀生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學生“人籍分離”。

首推“十五條禁令”

石市教育局首次推出“十五條禁令”,堪稱“史上最嚴”:

1.嚴禁各縣(市)、區教育局及義務教育學校提前組織招生(包括提前進行招生宣傳、承諾錄取學生);

2.嚴禁任何公辦、民辦學校通過考試、測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3.嚴禁民辦學校超範圍、超計劃、超班容量招生;

4.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選拔生源;

5.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6.嚴禁以外語特長、體育藝術特長等名義招收特長生;

7.嚴禁借課改實驗、小初銜接等名義進行或變相進行非起始年級招生;

8.嚴禁進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變相“指尖”選拔生源;

9.嚴禁民辦學校借公辦學校名義招生,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不得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10.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照顧分班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11.嚴禁以共建、捐資助學名義擇校亂收費;

12.嚴禁自立項目、違規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13.嚴禁初中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升學率;

14.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15.嚴禁設立或者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各種實驗班,努力探索分班“雙隨機”,學生由電腦隨機派位編班,在均衡配置師資基礎上教師隨機抽班,切實做好均衡分班工作。

追責力度前所未有

實行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問責制,重點治理考試招生、擇校亂收費等違規招生行為。

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熱點學校擇校亂收費、控制大班額等問題建立局領導“一對一”包校監督機制;對因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除追究直接負責人的責任外,也要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對學校違規實施招生行為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糾正一起。

對違規人員的處理,由紀檢監察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做出處分、處理。

今年,市教育局將會把治理普通中小學違規招生與全省糾正“四風”、作風紀律專項整治行動和“一問責八清理”回頭看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對各類違反招生紀律、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快查快辦,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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