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 9.1.3 質量監測分析評價規範

IATF16949 9.1.3 質量監測分析評價規範

1.目的

確定、收集、分析、評價適當的監測數據、信息,以證實公司產品和服務的符合性、顧客的滿意程度、質量管理體系績效和有效性、策劃是否得到有效實施、應對風險和機會的措施的有效性、外部供方的績效、體系改進的需求。

2.適用範圍

適用於來自監測的結果以及其他有關數據的分析、評價。

3.定義

3.1數據:能夠客觀反映事實的資料和數字等信息。

3.2信息:有意義的數據.

4.職責

4.1辦公室:負責人力資源、供方有關數據收集分析評價,負責組織數據分析應用統計技術的培訓工作,負責對現用數據分析方法進行控制、檢查,確保其正確性,負責本規範歸口管理。

4.2營銷部:負責對顧客滿意狀況的數據的統計、分析、評價。

4.3品質部:負責與產品品質有關數據的收集、分析、評價。

4.4生產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有關數據的收集、分析、評價。

4.5其它部門:負責與本部門過程相關數據的收集、分析、評價。

5.作業程序

5.1監測對象(數據)確定

適用的監測對象(數據)收集、分析、評價至少應包括以下方面(不限於):

A.顧客滿意度(或顧客反饋信息);

B.產品和服務的符合性;

C.體系、過程的特性、趨勢、績效,體系改進的機會需求;

D.供應商的績效。

E.策劃是否得到有效實施、應對風險和機會的措施的有效性。

F.各過程績效(衡量指標)。

5.2 監測途徑

對質量管理體系過程進行監視,並在適用時進行測量:

5.2.1供方過程的是通過進料檢驗進行監視和測量。

5.2.2生產過程是通過首檢、自檢、巡檢、專檢的方式進行監視和測量。

5.2.3顧客服務過程是通過顧客滿意度調查進行監視和測量。

5.2.4質量管理體系總過程是通過各過程衡量指標、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進行監測。

5.3數據收集:

5.3.1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品質狀況,包括合格和異常狀況的數據,由品質部負責收集。

5.3.2供方生產能力、生產技術水平、準時交貨情況、對客訴處理情況等供方信息,由採購負責收集。從供方業績統計和供方業績異常兩個方面進行符合性分析,並填寫“供方業績分析報告”。

5.3.3顧客滿意情況包括售前、售中、售後,由營銷部負責收集。按照《售後服務管理規範》、《顧客滿意測量規範》,從“顧客溝通情況”、“顧客抱怨及處理情況”、“顧客滿意度”、“糾正預防措施”四個方面進行分析,並填寫“顧客滿意分析報告”。

5.3.4生產直通率、訂單完成率、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合格品及返工、返修、報廢等數據由生產部負責收集。

a) 採用合格率、不合格品統計進行監控。

合格數

b) 合格率=———————×100%

投料數或送檢數

c) 當合格率低於考核合格率時,應分析造成異常波動原因,採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使其處於正常波動狀態。

d) 有必要時將每月不合格品統計表歸納為排列圖,然後採用因果圖、對策表尋找過程或產品特性主要質量問題,並採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使其處於正常波動狀態。

5.3.5各相關部門應規定本部門具體數據的收集方法,並落實專人負責。

5.4數據分析

5.4.1數據分析、評價方法的選用原則:可選用國家公佈的品質控制和檢驗抽樣標準;選用的統計方法,必須適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常用的有:

a抽樣表: 進貨檢驗、出廠檢驗時採用《GB/2828 逐次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

b調查表: 對於市場、顧客滿意度等一般採用徵求表。

c統計表: 對於過程、產品的監視和測量、不合格品等一般採用統計表。

d排列圖:用於尋找主要質量問題。

e因果圖:用於尋找質量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f對策表:針對主要質量問題的主要原因所採取的改進措施計劃。

5.4.2數據分析

品質部採用層別圖或推移圖定期(每週或每月)對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品質狀況(合格批次、合格率等)作出統計,並用排列圖或因果圖等進行原因分析;對過程的監視和測量,一般採用X-R圖(控制圖);對檢驗和試驗,一般採用抽樣檢驗或全檢法。

生產部定期(每週或每月)彙總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合格品、報廢品、返工、返修數量,用百分比進行統計,並分析原因。

營銷部每月對顧客投訴情況進行百分比統計,每半年對顧客滿意率進行百分比統計,並分析原因。

各部門負責人組織督導採用推移圖或其它方式統計本部門質量目標的變更趨勢,並進行分析。

5.4.3各部門及相關人員選用各種數據分析方法對收集的數據進行分析,得出分析結果。

5.5結果評價

5.5.1屬於體系、過程、產品存在或潛在的不合格項,需實施持續改進措施的,執行《持續改進控制規範》的規定。

5.5.2屬於顧客建議、意見、評價,包括客訴,由銷售部門執行《產品和服務要求控制規範》的規定進行處理。

5.5.3屬於需供方溝通事宜,包括對供方的投訴、業績、評價,由採購部門執行《供方管理規範》、《外部提供過程產品服務控制規範》的規定。

5.5.4如引起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組織架構等重大事相的變更或涉及公司的資源而無法及時解決時,由決策層執行。

5.5.5如引起文件的變更,執行《質量體系變更策劃規範》等規定。

5.5.6相關記錄,由各相關部門負責管理,執行《文件信息控制規範》的規定。

5.5.7其他數據分析結果,執行相應的規定。

5.6措施實施:

5.6.1品質部負責組織、督導各部門有關人員進行各類數據分析方法的培訓。

5.6.2各部門及相關人員要正確使用各類數據分析方法評價,確保數據分析評價的科學性、準確性、真實性。

5.6.3根據分析評價的結果,執行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並加以完善。執行《風險控制規範》。

6.相關文件

6.1 QD6.1.1 《風險控制規範》

6.2 QD6.3.1 《質量體系變更策劃規範》

6.3 QD7.5.1 《文件信息控制規範》

6.4 QD8.1.1 《項目管理及APQP控制規範》

6.5 QD8.2.1 《產品服務要求控制規範》

6.6 QD8.3.1 《設計開發控制規範》

6.7 QD8.4.1 《供方管理規範》

6.8 QD8.4.2 《外部提供過程產品服務控制規範》

6.9 QD8.5.1 《生產和服務提供控制規範》

6.10 QD8.6.1 《產品和服務放行控制規範》

6.11 QD8.7.1 《不合格控制規範》

6.12 QD9.1.1 《顧客滿意調查規範》

6.13 QD9.2.1 《內部審核控制規範》

6.14 QD9.3.1 《管理評審控制規範》

6.15 QD10.1.1 《持續改進控制規範》

6.16 QR9.1-06 《綜合統計分析月報》

6.17 QR9.1-07 《各過程統計工具識別使用清單》

6.18 QR9.1-08 《優先減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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