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打工在工地受傷做手術快四個月了公司還不賠償,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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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工傷認定。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1個月,勞動者1年內提起向當地人社部門工傷認定,一定不要錯過了時限。

二、收集證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單,工作服,花名冊,勞動合同等。二是發生工傷事故的證據。三是因為工傷所花費和損失,蒐集保留工傷費用支出的票據和憑證。

三、找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提起勞動人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工傷期間的損失和工傷保險待遇。你們單位沒有主動提起工傷認定,有可能沒有為你繳納工傷保險,你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負擔。對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

四、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可以申請工傷待遇預先支付,也就是你的工傷待遇由社保部門先墊付,社保部門再向用人單位追償。這個必須以工傷認定為前提。


職場矛與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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