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憤然墮掉五月胎,夫妻法堂上恩斷義絕,就因為“名字之爭”?

即將為人母,卻憤然墮胎!?這個沒出生的孩子,永遠不會知道,父母放棄TA的生命,竟是因為區區虛名?

人沒了,要名字有什麼意義?

陳思和劉海洋本應該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因為“名字之爭”,一夜之間所有圓滿,全被摧毀。

劉海洋是個考上城市公務員的農村小夥兒,陳思則是本地城市女,家庭條件較好。

兩人相識源自相親,劉海洋的公務員身份和穩重的個性和較好的外貌,吸引了陳思。而陳思的家庭條件和外表也讓劉海洋比較滿意。兩人相識半年,家人就安排他們結婚了。

陳思家提供了他們城市的新婚住房,劉海洋帶著裝修費和人過來和陳思結婚就可以。但陳思父母有個條件,劉海洋要同意當上門女婿,因為陳思是獨女,陳思父母也希望劉海洋能把他們當作父母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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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洋想到自己不用買房,還娶了家庭條件不錯的老婆,他沒多推辭,算是默認了“上門女婿”的身份。誰知這一答應,竟然會有後面的一系列鬧劇和悲劇上演。

陳思懷胎五月之時,兩人在起名字上發生了分歧。陳思說當了上門女婿,孩子名字必須跟女方姓氏走,說這是當地風俗,必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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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劉海洋卻聲稱自己不知道,上門女婿還有這種含義,這對他來說,是極傷自尊的事,他堅決不同意孩子跟陳思姓。

這下陳思不幹了,說好當上門女婿,為何結婚了孩子有了,又變卦了?還說劉海洋是裝作不懂。而劉海洋表示,他從沒明確同意過孩子和女方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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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洋看著妻子變得平坦的肚子,他知道他們的婚姻真的完了。他不再頑固的堅持,不再試圖挽回他們的婚姻。

最終,兩人離婚了。男方最終一無所有,女方還沒了孩子,也沒了家庭,為了孩子跟誰姓的問題,鬧到這個地步,太不值得!

孕婦憤然墮掉五月胎,夫妻法堂上恩斷義絕,就因為“名字之爭”?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這場悲劇,到底錯在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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