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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按照省級示範性高中(含原鐵路系統示範學校,下同)——市一中、師大附中、市二中、鐵路高級中學統招計劃的60%和市級示範性高中——市三中、十一中、十二中統招計劃的50%確定“分配生”名額,並將“分配生”名額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其中市二中、三中、十一中、十二中、鐵路高級中學“分配生”計劃的20%分配到本校初中部。
“分配生”的錄取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進行,依據考生畢業學校的分配生指標和報考志願,分別在各初中學校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分配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控制在考生所報考省、市級示範性高中統招錄取分數線以下100 分以內,並且不得低於市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線。初中學校不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標,轉入統招生。
2018年新鄉市區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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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鄉市區市級示範性高中“分配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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