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過周永康、孫政才、令計劃案的檢法機關,擬雙雙換帥

6月14日,天津市委組織部發布“天津市市管幹部提任前公示”,其中顯示,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擬雙雙換帥。

據天津市市管幹部提任前公示:現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的張勇,擬提名為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人選,任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現任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的張誼山,擬提名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人選,任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書記。

目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為蔡志萍;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為田建國。

其中,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先後審理過三個副國級以上“大老虎”:周永康、令計劃、孫政才。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周永康案的審判長為天津市一中院副院長丁學君,“第一公訴人”為時任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的邊學文(現任天津市紀委副書記、天津市監察委副主任)。

辦過周永康、孫政才、令計劃案的檢法機關,擬雙雙換帥

丁學君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令計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令計劃案的審判長為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助理高震,“第一公訴人”為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陸力強。

辦過周永康、孫政才、令計劃案的檢法機關,擬雙雙換帥

高震

今年5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孫政才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央視視頻畫面顯示,孫政才案的審判長也是丁學君,“第一公訴人”為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張誼山。

上述消息表明,參與審理孫政才案一個多月後,張誼山擬由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升任檢察長。

辦過周永康、孫政才、令計劃案的檢法機關,擬雙雙換帥

張誼山

公開資料顯示,張誼山生於1963年4月生,山東商河人,曾任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二分院副檢察長,自2014年起任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

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官網“本院領導介紹”顯示,張誼山在該院的三個副檢察長中排在第一位,分管公訴部、刑事審判監督部、未成年人檢察部工作。

該起危險駕駛抗訴案件的案情為:被告人王某某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天津市武清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一審法院根據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一審判決後,武清區檢察院認為對被告人王某某適用緩刑錯誤,遂提出抗訴。

據正義網:二審期間,張誼山作為該案承辦人,親自閱卷、訊問原審被告人、審查案件事實證據,並多次與檢察官助理就本案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爭議焦點問題進行研究。

經審查,原審被告人王某某因臥床養病的妻子被鄰居辱罵後,在家喝悶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2.5公里,向當地派出所反映該鄰里糾紛,遂被巡邏民警查獲,如實交代了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事實,並認罪悔罪。被告人王某某在接受訊問時表示,自己父母雙亡,妻子因患腦溢血,生活缺乏自理能力,兒子在外地當兵,其系妻子的唯一扶養人,希望對其從輕處罰。與此同時,被告人所在村委會對以上相關情況出具了證明,並表示王某某日常表現一向良好,如對其適用緩刑不至於對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據正義網:對本案進行客觀全面審查後,認定王某某危險駕駛的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小,且認罪悔罪,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緩刑適用條件,而判處實刑不利於社會穩定。最後,張誼山根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及檢察官辦案權力清單(試行)》的規定,在職權範圍內對該案作出撤回抗訴的決定。

另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官網消息,張誼山喜歡打乒乓球。

據該官網,去年8月的天津市第十三屆職工乒乓球比賽,張誼山和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建國,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李玉英組成了領導幹部隊,參加了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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