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石鼓交警“6.13”事件調查處理情況通報
針對網傳石鼓交警“6.13”執勤中發生的問題,衡陽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迅速安排警務督察支隊進行調查。
6月14日晚,衡陽市公安局黨委依據調查情況,對“6.13”事件作出初步處理意見:
1、石鼓交警大隊輔警常建平在執勤過程中未與涉事車輛接觸而倒地,行為不當,決定對其停職調查。
2、石鼓交警大隊三中隊指導員凌受平在帶隊執勤過程中現場處置不力,決定對其停職調查。
3、其他處理情況待調查清楚後再作決定。
衡陽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表示,要嚴格落實政治建警、從嚴治警要求,堅持有錯必糾、違法違紀必查,決不姑息護短;同時,深刻吸取該事件教訓,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和執法規範化建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提升執法公信力,樹立“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良好形象。
衡陽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5日
來源 | 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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