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農村土地確權的土地使用的期限是多少?

明哥29129501

目前農村土地確權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

這個問題很簡單,土地確權只是對土地權利的確認,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是土地的承包和使用權有時限規定。目前我國處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時間範圍時1999年到2028年,時限三十年。去年國家又明確規定,第二期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使用期限再延長三十年,可以說給許多農民打了強心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如果在承包期內,承辦方全家都轉為非農業戶口,應將承辦的土地交還給發包方,也就是村集體。大家都知道,土地確權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也就是說如果全家都轉為非農戶口,那麼家庭確權的土地要歸還給村集體,如果只是部分家庭成員專為非農戶口,是不影響家庭確權的土地的。


我認為現在許多農民關心的並不是土地的使用期限,而是土地能帶來的福利。因為由於現在種地已經不賺錢了,許多農民都將地租了出去,一年幾百塊一畝,可以說是相當廉價的。但為什麼許多非農戶口的人要專為農業戶口,想要獲得土地呢?難道他們種地就能賺錢?其實不然,他們是看到了土地的價值,看到了土地帶來的福利。隨著社會的發展,土地資源會越來越昂貴,能帶來的福利也越來越多,所以在此奉勸農民朋友,看好自己手中的土地,留住自己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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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二輪土地承包的時間為1997年至2027年,期限為30年。而土地確權也將在2018年底基本達到全面落實,土地確權作為國家給農民頒發的土地承包的身份證,給予了農民心底裡最有力的保障。

一般來說,土地確權是在穩定土地承包的前提下進行的,而且為此國家也是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並用了近5年的時間才完成對全國農村土地的確權任務。未來的話,一般如果沒有特殊需求,將不會在短期內再重新進行此項任務了。

所以說,只要你的土地承包期還沒有結束,就可以一直維持確權的狀態。而且去年時,國家也宣佈了將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續30年,也就是最終可以承包到2057年。這其實就是為了保證土地確權制度的安排能真正的落到實處而考量的,也算給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讓農民可以真正意義上享受土地承包的長期穩定收益。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是繼續延續承包?還是重新再分配土地?

針對第二輪土地承包結束後是繼續延包,還是根據人地關係的變化重新打亂再劃分問題,其實,國家也給出了總體的實施原則:就是要尊重農民意願和主體地位。而這次的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就是為了順利實現本輪土地承包到期後繼續延續承包的前提和基本依據。

因此,對於這次確權可以說是非常的至關重要。作為農民,大家應該儘量不要放棄本次確權的機會,畢竟這會關係到未來自己土地承包的權利及享受權益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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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國度規則在第一輪土地承包行將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也就是說自199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之後,土地的承包期限不斷持續到2028年。那麼假如到了2028年,農民的土地真的會被政府收回嗎?


國度全力推行土地確權以及各種土地變革措施,其目的無非是讓廣大農民受益,同時支持促進鄉村的開展。從這個層面上來講,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後,農民的土地還是屬於農民,國度是不會收回的。



目前農村的土地主要存在這樣的矛盾,一些有地的農民不種地或者基本不會種地,而另一些想從事農業運營的農業大戶卻憂愁拿不到地。

為了促進鄉村土地的有效流轉,鄉村的土地目前實行的是三權分置的戰略,將土地的所有權、運用權以及運營權三者結合,土地可自在流轉,普通農戶具有土地的運用權,假如本人不願意種地,就能夠將土地流轉給農業大戶,享有土地的運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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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花雪


農地圈

你好。首先,給你大致介紹一下我們國家的農村土地承包週期。我國農村1978年開始探索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逐步規範和推廣,到1984年左右各地基本實行家庭承包到戶,這是第一輪承包。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第一輪承包期設定的是15年。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地方第一輪承包日漸到期,為了穩定農民的生產經營預期,國家在1998年左右又統一部署了第二輪土地承包,並明確二輪承包期限為30年。這一輪承包,各地大概到2028年左右到期。最近,國家又明確了“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意味著下一輪承包期限也是30年,現在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措施,落實再延長30年的政策。

回到您的問題,這一次土地確權,實際是對第二輪家庭承包關係的確認和完善,同時也是對下一輪承包的奠基。按照穩定承包的要求,這次確權所確認的承包權,至少包括二輪承包剩餘年限和下一輪再延長的30年,加起來大約40多年。40多年以後,土地如何承包,只能到時候視情況再研究。


農人愛農地

分田到戶的政策現已不符合現代農業發展了,土地分散在農戶制約了規模化、集中化、機戒化等一系列的農業發展問題。30年的承包期滿後,國家會收為國有化,實行土地流轉,注入工業資本實現農業機戒化丶工廠化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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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改革開放實行土地家庭責任承包以來以來,一共經歷了兩期的承包期。

第一期是1983年到1998年,一共15年。

第二期是1998年到2828年,一共30年。目前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正處在第二期土地承包期中。

在第二期土地承包期間,雖國家政策是要求30年不變,但在地方實行過程中很多是十年一調整,而且很多農民對自己的土地四界不清,面積不明。國家為明確土地承包制度的落實,穩定農民種地積極性,也是為了保障農民土地的利益,從2013年起開始在全國範圍搞土地確權。


土地確權不是對土地進行重新的劃分,而是對第二期承包的土地進行確認、確定。承包期限並不會因此發生改變。也就是說土地確權後承包期限依舊是到2028年。

不過,在今年的一號文件上提出,農村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再保持30年不變。也就是說第三輪土地承包期限一直到2058年結束。

所以說,土地確權拿到確權證書後,就可以確定你家戶口所承包的土地可以一直承包到2058年。


洞庭清水塘

農村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目前農村土地確權,只是在原土地的營經權和承包年限基礎上進行法律確定、確認及頒發經營權證,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仍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約定的期限執行。

農村土地確權證確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以確權登記證載定年限為準,確權證所載定的經營權年限,是依據原土地承包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進登記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一般三十年,從簽定合同之日起算。


Yifan5

30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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