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查處一起違法使用無人機案件

昆明警方查處一起違法使用無人機案件

根據6月7日昆明市公安局發佈的《關於加強“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2018年6月13日0時起至6月21日24時期間,在昆明滇池國際會展中心(南繞城高速—昌宏路—環湖東路—福保路—南繞城高速合圍區域)及周邊500米範圍,高度從地面至無限高,劃設臨時空中限制區,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進行各類飛行活動。

6月13日,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報,稱有人在昌宏路與環湖東路交叉口處放飛無人機。接報後,治安支隊、官渡分局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在環湖東路小河嘴拆遷空地當場查獲正在放飛無人機的違法嫌疑人曾某(男,25歲,雲南昆明人)。

經查實,曾某放飛無人機的時間和無人機飛行區域屬於《關於加強“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中明確的禁止範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嫌疑人曾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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