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寧陝縣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時間都在這裡……

定了!宁陕县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都在这里……

定了!宁陕县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都在这里……

為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依據《安康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結合寧陝縣實際情況,現將寧陝縣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國家機關、軍事設施所在地;

(二)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養)老機構;

(三)圖書館、檔案館、文物保護單位、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和糧食儲備場所;

(四)縣城的住宅小區、集貿市場、公園、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建築物的房頂、樓道、陽臺、窗口、室內及建築工地;

(六)縣城客運站、縣鄉公路候車亭等交通樞紐以及停車場;

(七)城市道路、橋樑、人行天橋、高架路和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間;

(八)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和運輸設備及輸送管道的安全區域;

(九)電站及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十)風景名勝區、烈士陵園、林地、公共綠地等重點防火區;

(十一)縣人民政府確定和公告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

上述區域和地點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間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範圍:寧陝縣城所轄區域內北至老城南門坡、南至210國道小堰橋、西至西漢高速引線西溝口隧道、東至原東河養豬場,東北至寧陝縣中學舊自來水廠、城區周邊山林。

上述區域內,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農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上述區域內,凡屬本通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地點的,禁止在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注意

重汙染天氣期間,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必須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後,按照許可要求燃放。

其他事項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限制區域內,允許銷售煙花爆竹的時間為農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其他時間不得在限制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

(二)對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縣安監部門、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康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村民居委會、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及其他組織,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自覺遵守《安康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本通告。如有發現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鼓勵單位和個人進行勸阻和舉報。

舉報電話

24小時舉報電話 ( 違法燃放:110,違法銷售:6825526 )

來源 寧陝縣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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