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裡區規範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承攬區內工程報備管理

南昌新聞網訊 為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管理和監督,促進公職人員廉潔用權,維護正常的建設秩序,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近日,灣裡區出臺《灣裡區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承攬區內工程報備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所稱近親屬包括: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區內工程是指灣裡區範圍內由政府投資、國有企業投資或村集體投資的建設工程、政府採購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物資材料、服務。《辦法》規定,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承攬區內工程,公職人員應如實填報《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承攬區內工程報備單》,向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書面報備。原則上承攬工程意向確定後一週內報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備的,應及時補報,並說明原因。對報備的內容,紀檢監察機關可採取適當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或安排人員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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