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公司違規收費
根據我國物業法物業費收取標準,不同等級的物業公司都有著相應的收費標準,如果物業公司存在違規收費的情況,比如超額收費、重複收費等,那麼業主就可以拒交物業費了!這就需要廣大業主瞭解物業費的收取標準了!
2、開發商延期交房
一般來說,物業費應從業主收房開始計費。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了,那麼在延期期間所產生的物業費,應當由開發商繳納,而非業主繳納,所以,業主可拒交物業費。
3、沒有籤物業服務合同
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物業和業主之間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合同關係。如果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那麼業主就可以拒交物業費!但如果物業公司與業委會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而未與業主個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那麼業主就不能拒交物業費了!
4、擅自增加服務項目
如果物業公司未經過業主及業委會的同意,擅自增加服務項目,那麼業主就可以拒交物業費了。但如果物業公司與業委會達成了協議,而未與業主個人達成協議,那麼業主仍需要繳納物業費。
5、未履行物業合同
如果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那麼業主就可以拒交物業費,但前提是業主們能夠提供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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