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噠重名了
離婚是僅次於喪偶的重大負性壓力事件,會給當事人帶來巨大的痛苦,而對孩子也是一種重大的喪失,因為要面臨生活環境的重大改變和重要親人的分離。所以離婚時,如果能儘量不改變孩子原有的生活節奏,並且保證親人可以定期探視,親人也不在孩子面前互相詆譭,也許能把對孩子的傷害減到最小。
這裡我不知道當事人想要給孩子怎樣的生活,似乎當事人的經濟問題已經決定了孩子的去留,只是因為當事人放不下愧疚感和擔心,希望從別人那裡得到保證,說孩子跟著爸爸也沒關係,或者要別人來確認,媽媽的確沒有能力養育孩子,這樣媽媽不會被自己的內疚打倒。
愧疚感是比較複雜的一種情感,也許這位媽媽想要追求完美的道德感,所以在離婚後用愧疚感來攻擊自己。也許一部分的你認為,為了孩子犧牲一切,包括為了孩子在糟糕的婚姻裡苟延殘喘,才是一個“好媽媽”;但另一部分的你不能接受這樣的生活,所以選擇離婚。雖然為自己個性舒展做出了離婚的選擇,那個要追求完美道德感的自己又開始譴責自己,所以心裡糾結痛苦。
愧疚感是會妨礙你和孩子之間的親密。比如因為你覺得愧疚,你可能在面對孩子時出現過度補償,也許會過於寵溺孩子。面對孩子的真實需求你也會視而不見,因為你會常常活在自責中,就好像孩子摔倒了,哇哇大叫,你卻沒時間扶他起來,問他疼不疼,卻站在原地愧疚:都是我的錯,如果不是我,他就不會摔倒了。這是關於愧疚感妨礙親密關係的一個比喻,希望你能看得懂。所以,目前你可以考慮的,是如何在離婚狀況下,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支持。
青音約
1.這是一個很沉重的話題。夫妻倆由於各種因素分道揚鑣,各奔東西的事情在如今社會實在是太多了,對於兩個成年人來說,倒是沒有大問題,但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卻是個大問題。我28年教齡中見過太多的問題少年,這些少年很大一部分都是離異家庭,單親家庭孩子的教育總或多或少存在著愛的缺失,對孩子的成長非常不利。
2.既然離婚了,我們就來說說孩子吧,孩子到底跟誰?我想我們首先需要明確標準是什麼?問題中的兩個孩子一個3歲一個1歲半,我們沒有辦法叫孩子自己決策,如果孩子有10歲左右了,就可以叫孩子自己做一部分選擇。我認為擺在第一位的標準應該是愛,誰有時間愛孩子?誰有資本愛孩子?誰有真心愛孩子?這就是選擇的標準。問題中的媽媽不上班就無法養孩子,上班了又無法帶孩子,這是一個死結,很難解開。我建議可以和孩子爸爸溝通提供一定的撫養費,同時看看女方父母是否能夠幫忙帶孩子,這兩個問題解決了就可以由媽媽帶孩子,人力財力必須同時具備,否則可能要有其他選項。一般來說,媽媽對孩子的愛都會更猛烈和落地,但是一個沒有職業和收入的媽媽帶著兩個孩子也是不現實的。
3.回答這個問題有些沉重,有兩點還是提醒看到文章的朋友:一是慎重對待婚姻,不要閃婚,婚姻中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二是多多考慮孩子的成長,單親家庭的孩子很多都心理不健康。長大後很容易出現問題。
博士育兒
這個問題之前有回答過,但是沒有這麼具體的實際情況,所以還是有必要在講兩句。
贊同有的朋友的好建議,就是和孩子父親好好商量,孩子還這麼小跟著媽媽更好,但是如果你帶孩子就沒有經濟來源,建議孩子父親出足夠多的撫養費,等孩子稍微能自理,你可以出去工作了,可以視情況適當償還部分撫養生活費,孩子父親定期想看孩子也是完全支持的。
如果孩子父親採納,可以請律師草擬個協議,這樣子孩子父親也可以放心些。
如果孩子父親不同意,陷入僵局,孩子撫養權打官司勞命傷財,沒有經濟實力一方在爭取撫養權上邊沒有多少優勢,適當可以打感情牌,找個專業律師好好諮詢下,另外小孩還沒斷奶哺乳期是不能離婚噢!那要是媽媽主張離婚,小孩越小判給媽媽可能越大🙈
如果能好聚好散,自己雙方協商協議好就太好了,只可惜太多不夠明智不夠理智的夫妻雙方,分開只想著不想讓對方好,折騰來折騰去都是折騰的無辜的孩子。想想就揪心的痛,希望您能夠得償所願,和孩子在一起,熬過最難的時候!加油!
談情說愛大螞蟻
離異的家庭是一個不完整的家,對於孩子是一個極大的傷害,他(她)的生活將永遠籠罩在一層陰影當中,他(她)沒有快樂的時光和幸福的童年。
你所問及的孩子跟誰會好一些,一般來說孩子跟隨母親要好一些,母親照顧小孩一般會很仔細,對小孩的疼愛程度要比男人要多。對小孩的成長要好一點!不象男人那樣粗心大意,整天應酬、交友。
但女方也有不適的一面,如兩人離異的原因是因為女方的出軌、而整天不歸家、不顧家,忙際的那類人,夜不歸宿、貪圖享受、不節儉的那類人,她不適合要小孩。
其次!小孩跟隨條件好的一方也為償不可,必競當代這個時代以金錢為基礎,對小孩將來的發展會好一些!
閒情小達人
離婚對孩子本身就是一種傷害,無論跟誰都彌補不了孩子缺少一方父愛或母愛的缺失。孩子小的時候跟母親會更好一些,因為小孩子依賴媽媽會比爸爸要重的多。在幼年和童年需要媽媽的時候,沒有媽媽陪伴是很可憐的,會不利於身心健康的。
我眼中的生活與情感
如果你前夫經濟條件好 而且他對孩子也很好的話 你可以和他商量一下 等過個3年5年的 你在接走一個小孩 但是這種可能性不大 時間長了 孩子爸爸也會捨不得放手的 人都是有感情的 尤其是對自己的孩子
要麼就選擇放手 可以經常去看看孩子 放假的時候把孩子接到身邊住一段時間 培養一下你和倆個孩子的感情
繁星1011
看到這類問題,總是有無數的傷感與無奈!
1、孩子跟你,你就不能上班,不上班就沒錢養孩子?你前夫不給扶養費嗎?建議和你前夫商量就這樣和他說,孩子小放你那裡你也沒時間照顧,找保姆不一定照顧得好,你讓他拿請保姆的錢請你帶,孩子還是親媽帶的放心,和他說你想孩子可以隨時來看!
2、如果你前夫是那種死腦筋,又經常不回家等,如果他不同意前面1說的建議諮詢律師!
3、如果可能建議復婚!
4、實在不行,還是自己帶,走自媒體,拍孩子酸甜苦辣視頻上傳抖音等!
5、前夫有愛心如果也比較喜歡孩子可以讓他帶,畢竟也是他親生的仔!
最後路是自己選擇的,即使再苦再累,也不要放棄希望!
婚姻感情就那點事
這個問題就看出來人性了,我前妻出軌,起訴我離婚。法院調解時候,直接說不要孩子,也沒錢給撫養費。我直接對法官說。我一定要孩子,孩子必須跟著我。撫養費給你就給,不給我要飯也要把孩子撫養成人。但是有一條要註明,女方不付撫養費。
不棄不離愛
根據家庭情況吧!如果男方對孩子不錯,那麼為了孩子以後的幸福,勸你還是選擇放手,因為沒有你的愛,也會有父親的愛,而如果孩子的爸爸對孩子不感興趣,或者父愛很少,就堅決把孩子帶著,至少他還可以感受到母愛!不會因父母缺少管教走上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