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黨的基層組織?
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徵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黨委
黨的基層組織的組織形式之一。
黨章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黨員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基層委員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黨的基層委員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市(地)級以上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4年;縣級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
黨組
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可以成立黨組。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黨組的任務,主要是負責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和決定本部門的重大問題;團結非黨幹部和群眾,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
黨組的成員,由批准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黨組設書記,必要時還可以設副書記。
黨總支
總支部委員會簡稱“總支”,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形式之一。
機關黨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
黨的總支部委員會下可分設若干支部。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的總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副書記,由總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
黨支部
黨的基層組織的組織形式之一。
機關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成立黨的支部。黨員7人以上的黨的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黨的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黨的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2年或者3年。
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決定本支部的重大事項。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它選出來的支部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處理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並定期向它報告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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