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和平區房管局物業科科長王堂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和禮金的問題。

2014年6月,王堂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企業的宴請;2017年9月,王堂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企業贈送的超市購物卡。2018年2月,王堂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被收繳。

3.靜海區時任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林成芬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年12月,林成芬任區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期間,主持召開黨組會議,決定將歷年累計的招商引資獎共計30萬元人民幣發放給全體在職幹部,人均獲得1.5萬元,林成芬本人亦領取。林成芬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2月,林成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4.原薊縣水務局青甸窪蓄滯洪區管理所所長夏賀明違規公款吃喝問題。夏賀明擔任所長期間,該所於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從天津市原薊縣水務局財務中心報領伙食費共計人民幣2.3萬餘元,其中1萬餘元被用於購買違規吃喝時所需的煙、酒、茶葉等。2018年1月,夏賀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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