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近代史上曾有一付非常有名的對聯曰:楊三已死無昆醜,李二先生是漢奸!李二先生是誰,就是大名鼎鼎的李鴻章,在電視劇《走向共和》中,李鴻章和翁同龢有過這麼一段對話:

李:翁師傅狀元及第 滿腹經綸就是什麼都不吃也能撐個十年八年的!我北洋水師可比不得翁師傅,十天半個月沒吃的那就什麼道德文章都就不得嘍!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翁:中堂上馬殺賊下馬也殺賊!自然看不上道德文章了,可天下事窮則變變則通,這千古之論那也是章句小楷寫成的文章啊!

李:虧你還記得!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走向共和》還有一個片段:甲午戰敗後,恭親王力挺李鴻章前往日本議和,但朝廷翁同龢等清流卻不斷以戰敗為由攻擊李鴻章,只差未明言要殺李鴻章以謝天下,而七十多歲的李鴻章也不願意去日本,他也不想自己再遭國人唾罵,可光緒非要他去,他就拉翁同龢一起去,翁不願意,說外交非自己所長,李反擊說“軍國大事,翁師傅的主張見解,從來就是高人一籌,怎麼會於外交一無所知呢?”然後說:“不割地和約難成!可若是割了地,我李鴻章必將成為千古罪人賣國賊!翁師傅愛國,朝野皆知。有與日本人去爭,去鬥!”,言下之意,這個賣國的黑鍋,要背大家一起背,難道就只有他李鴻章才能背麼?

翁同龢老臉通紅。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這賣國的黑鍋,要背大家一起背

在我們從小讀到大的歷史教科書裡,李鴻章是喪權辱國的罪人,是賣國求榮的權臣。他最高官至東宮三師、文華殿大學士(文官之首)、北洋通商大臣、直隸總督,確實是權臣,雖然終身未入軍機處,但主持軍機處的恭王也對他倚畀甚殷,他的官位已經不能再高了,以致西方列強只知李中堂,只承認他的簽字有法律效力。由於李鴻章的主持和參與,洋務派創辦了中國近代第一條鐵路、第一座鋼鐵廠、第一座機器製造廠、第一所近代化軍校、第一支近代化海軍艦隊等。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關於洋務活動,李的功績就不用說了,他主持的洋務企業比其它三位名臣舉辦的企業都要成功,招商局到現在為止,還是一家比較成功的巨型國有企業,從客觀上促進了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是中國近代化開始的標誌,而李鴻章本人及其家族則是從洋務中大發橫財,這也是客觀事實,無意為他漂白。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另外一方面,由李鴻章作為清政府代表與列強簽定的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有:1876年9月中英《煙臺條約》;1884年5月中法《會議簡明條款》;1885年4月中日《天津條約》,同年《中法新約》;1895月中日《馬關條約》,同年11月,《中日遼南條約》;1896中德《膠澳租借條約》;1896年3月,中德《膠澳租借條約》,同年6月《中俄密約》;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條約》;1901年9月八國聯軍《辛丑條約》等,喪權辱國是客觀事實,但並不是李鴻章賣國求榮,這也是客觀事實。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西太后:李中堂,你不籤,難道要老太婆我籤嗎?

君不見,1900年,義和團作亂導致八國聯軍侵華,時任兩廣總督的李鴻章和其它東南地區的實力派疆臣如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等,倡導東南互保,保全了東南半壁江山,張之洞等人更制定一旦北京不保,兩宮蒙難,就公推李鴻章出任中國“總統”主持大局的方案,由此也可以李當時之聲望。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李鴻章後面再次出面收拾殘局,與聯軍議和,聯軍最後定下“中國賠款4億5000萬兩白銀,分39年還清,年息4釐;這是對4億5000萬中國人所定的數字,人均一兩,以示侮辱。”病榻之上的李鴻章接受了這個侮辱,最後79歲的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上簽字回來後大口吐血而死。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這賣國的黑鍋怎麼就只有我李鴻章來背

國人聲討又起:“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

與國人一片聲討聲不同的是,當時在國外,李的聲望倒極高,如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視其為“大清帝國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德國海軍大臣柯納德稱其為“東方俾斯麥”,慈禧太后視其為“再造玄黃之人”。

大躍進時期,李鴻章的墳被刨,穿著黃馬褂的遺體原本保存完好,結果被群眾掛在拖拉機後面遊街,直至屍骨無存。這一點與《走向共和》中李自稱死後也無顏面對自己的列祖列宗一句,遙相呼應。

李二先生是漢奸?百年之後再看被歷史教科書定為喪權辱國的李鴻章

翁師傅,空談誤國,實幹興邦,你回去吧!

而翁同龢被稱為是一位清廉的政治家,但是光清廉沒用,光清廉無法治天下,還是需要實幹家,空談誤國,實幹興邦,戊戌變法後,翁被逐出朝廷,永不敘用,對國家來說,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