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华北军区处决二干部的迥异人生:一遗臭万年,一位名垂青史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是严格管理军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因此,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就强调“共产党员有犯法者都从重治罪”。此举真正体现的是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从而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共产党才是真正的人民政党,坚定跟党走就是每一个人的崇高理想。

解放初华北军区处决二干部的迥异人生:一遗臭万年,一位名垂青史

更重要的是,不仅这样写的,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今天,我们介绍在战争年代发生在华北军区的二起高级干部的刑事案件的处理,虽然处决是一样的,但后来的结局却迥然不同,一个遗臭万年,万人唾弃,声名狼藉,无人问津,而另一个事后平反,名垂青史,并建有大型纪念馆,供后来瞻仰纪念。

解放初华北军区处决二干部的迥异人生:一遗臭万年,一位名垂青史

第一个,前冀中军区参谋长黄寿发通奸杀妻处死刑案。《晋察冀日报》1948年6月2日一版刊登消息:前冀中军区参谋长黄寿发,因枪杀他的妻子何茵,已依法判处死刑,于六月四日执行枪决。黄寿发谋杀案,发生于去年旧历正月初二。绿黄寿发于前年秋与其小孩的保姆单洁英通奸,因此与其妻何茵关系日趋恶劣。何茵在电台担任指导员,年终回黄处过年,黄乃蓄意谋害,于何茵要回电台去时,以手枪将何杀害,何腹中尚怀孕数月,未出生胎儿亦同道毒手。冀中军法处当将黄寿发逮捕,后即解送晋察冀军区军法处。黄在犯罪后,犹不坦白认罪,反多加辩解。经一年多侦讯,证据确凿,已无可抵赖,直认蓄意谋杀不讳。黄寿发的犯罪行为,充分表现其恶劣军阎主义,自恃功劳职位,为所欲为,目无法纪,灭绝人性,军区为严伤军纪,教育全军,乃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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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华北军区司令部军法处判决书 称:黄寿发,福建新泉县人,现年37岁,出身贫苦,幼时给地主放牛看山,做过泥工,早期参加红军,由排长、连长、营长、团长、到分部参谋长、分区司令员,纵队副司令员等职,对革命有过功绩。后因学习不努力,政治不开展,习染军阀主义作风,因打骂同志等,受过批评与处分,发展到最后成为杀害自己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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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寿发身为革命军人,自持功劳职位,为所欲为,为满足个人私欲,目无法纪,竟亲手杀害自己的妻子亦即自己的同志,并使末出生的胎儿同遭毒手,此种犯罪行为充分表现其恶劣的军阀主义与自私自利品质,卑劣残忍绝灭人性,实为革命军纪法纪所不容。为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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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晋察冀军区新闻摄影科长沙飞枪杀津泽胜处极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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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沙飞去世之后36年的198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判决书 (1986)京军法刑再字第1号。经查明,沙飞枪杀津泽胜是理由是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其行为不能自控,不应负刑事责任。原判认定沙飞有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政治上极端落后,并以“蓄意谋害”判处其死刑是错误的,应予纠正。决定:撤销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一九五O年二月二十四日法字第9号判决,给沙飞恢复军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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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飞的英年早逝是遗憾的,他在自己最爱的事业上拼搏了仅仅十余年,那么多的理想和愿望还没有实现。这位著名的战地摄影家,现在抗日许多老照片多出自他手,他和鲁迅是好朋友,他的兄长是更著名的司徒美堂,中国致公党创始人.也是开国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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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飞又是幸运的,他的战友一直思念着他,他创造了中国摄影史乃至世界摄影史上最光辉的业绩。他被后人称为中国革命摄影事业的先驱者、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摄影史上划时代的人物。为了纪念他,在他去世的石家庄市双凤山陵园建了沙飞纪念馆,占地近二百平方米,并举行沙飞铜像揭幕仪式,供后人瞻仰而名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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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飞的许多摄影作品都是反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宝贵历史资料,这么一个优秀人才,得到这样一个结局真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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