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行漫
可以的,2017年10月12日緬甸商務部發布No.49/2017號文件,宣佈從10月9日開始批准活牛出口。那個時候開始,就已經可以合法出口到中國。
6月11日,緬甸人民院議會會議中,敏拉鎮人民議員丹昂索博士提問,詢問緬甸合法批准出口牛隻後,就保證國內有足夠的牛隻在農業種植中使用及不讓緬甸牛隻稀缺,持續性養殖牛隻事宜,農業、畜牧業及水利部是否實施了工作?
就此問題,緬甸農業、畜牧業及水利部副部長吳拉覺稱,2018年牲畜統計數據顯示,緬甸有水牛180萬頭,白牛970萬頭,因此牛隻總計有1150萬頭,每年繁育成長至可銷售的牛隻約有110萬頭。
“農業、畜牧業及水利部統計數據顯示,緬甸富裕牛隻(水牛、白牛)共計有70多萬頭,過去的6個月時間裡,已經合法出口56000多頭。”
副部長吳拉覺說,根據數據核算,緬甸農業種植每年對牛隻的需求量為40萬頭左右,因此減掉農業種植需要的牛隻,可投放市場的牛隻富裕有70萬頭左右。
“雖然富裕不少,但是因存在非法走私出口,因此對於富裕牛隻數量,我們正在進行系統化的統計監督。”
開始批准出口牛隻後,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底,6個月時間內,已經合法出口了水牛6771頭,白牛50022頭,總計56293頭。
為保證緬甸牛隻資源長期穩定,獸醫管理局又在進行管控,每批出口只批准100頭,並且牛隻的年齡必須為5歲以上。為防止牛隻稀缺銷售,也有制定5年期計劃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