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廳4官落馬”,“高危職業”何時不再“高危”?

“1省厅4官落马”,“高危职业”何时不再“高危”?

據新京報報道,14日下午,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李恩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李恩會落馬時,已退休兩年。而在其之前,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已有3名領導落馬: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局長李曉明,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黨組書記王樹森,吉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省高等級公路建設局黨委書記陳立華。

也不為何,吉林、河南兩省交通廳的某些廳官,好的方面不較勁,好像在腐敗上較上勁了,難道要在“前腐後繼”上一決高下?

資料顯示,河南省交通廳,從1995年時任廳長曾錦城落馬算起,到2011年時任該省交通廳廳長董永安落馬,16年間,先後共有4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於任上落馬。就在上個月,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廷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至此,該省5任交通廳官“落馬”。

相比之下,吉林交通廳只用近3年的時間,就完成了4個廳官落馬的“腐敗成績”——從2015年8月,李恩會的老領導王樹森在任上落馬,到此番李恩會落馬,時間只相隔短短不到3年。差不多可以用“接踵而來”來形容了。

落馬的數量吉林交通廳不敵河南交通廳,但其速度卻遙遙領先河南。

前者4個,後者5個,因其都是“組團”式落馬,“前腐後繼”這個民間新造的“成語”,也再次成為輿論的高頻詞。對交通系統的腐敗,如何實施更精準、有力的打擊,也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這些年,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都強調“反腐敗永遠在路上”,是基於反腐敗任務的長期性和艱鉅性而作出的清醒判斷。就總體而言,實現對一切權力的監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因此,腐敗永遠沒有停息的時候,“前腐後繼”,也成為一種必然。

就此看,在今後很長一個時期內,隔三差五甚至天天有官員落下馬來,仍會是一種常態。某一個關鍵要害、關鍵領域,腐敗問題相對高發,也不必大驚小怪。事實上,腐敗現象一直沒有放鬆過向掌握著大量資源支配權的要害部門和關鍵領域的滲透。

但是,強力反腐這麼多年,還出現了像吉林省交通運輸廳一個部門4個領導落馬,呈現前腐後繼的亂象,就難言正常。

分析原因,無非是交通廳的領導,手握可以變現的資源太多,權力過於集中,制度成了“牛欄關貓”之類。領導的一個批示、一聲招呼,常常就輕鬆變現數百萬、上千萬乃至更多,經不住權力的誘惑,大貪巨鱷就此產生。縱使前任剛剛落馬,繼任也要鋌而走險。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當權力成為脫韁的野馬,政紀黨紀國法,必遭其踐踏。

於各級強烈反腐的當下,吉林省交通廳官員仍能“組團”落馬,說明交通系統仍是一個“高危職業”。在反腐強度空前的情況下,貪官們腐敗的手段也在“升級換代”。與以往相比,如今反腐難度更大了。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吉林交通廳4位領導落馬,再次印證了這一判斷的科學性。

也由此可見,只有進一步加密制度籠子,使其精準發力於幹部任用、項目管理等重大事項的每一個環節,變反腐制度優勢為反腐治理效能。交通系統才會告別“高危職業”,治腐效果才可預期。交通系列如此,其他要害部門和關鍵領域也莫不如此。(常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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