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廳:部分企業補錄業績作假和主管部門人員審核不認真重新核查!

省廳:部分企業補錄業績作假和主管部門人員審核不認真重新核查!

部分網友呼籲:今年以來房建、市政三級升二級已取得資質證書(通過審批)的企業補錄的業績信息將成為重新核查的重點對象。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近期,省廳在行政審批過程中,發現部分企業的補錄業績存在弄虛作假、主管部門人員審核不認真等問題,產生不良影響。經研究,省廳決定對已推送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的補錄業績信息重新核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由本部門負責審核的所有補錄業績重新核對工作,並建立補錄業績核查臺賬。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的,填寫《業績核查表》(詳見附件1)。核對的內容包括:

1、補錄的工程項目是否真實存在;

2、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是否與實際一致;

3、工程項目的建設規模和相關技術指標是否與實際一致;

4、工程項目的開工、竣工時間。

二、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彙總本轄區業績核查情況,於2018年11月10日前將核查情況及《業績核查表》反饋省廳建築業處。對弄虛作假的涉案單位,省廳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充分認識到補錄業績的嚴肅性,明確補錄業績核查的內部分工,不得相互推諉、應付了事。省廳將適時開展補錄業績專項督查,對各地核查情況“回頭看”,對核查工作流於形式的主管部門及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業績核查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9月27日


省廳:部分企業補錄業績作假和主管部門人員審核不認真重新核查!


2018年7月12日省廳發文決定開展建築業企業資質批後代表工程業績核查:

各市、縣(區)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為防範制止業績補錄弄虛作假行為,促進企業誠信建設,針對今年以來企業申報建築業企業資質較多使用補錄業績,並且發現一些縣(市)補錄項目數量出現異常的現象,經研究,決定開展建築業企業資質批後代表工程業績核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至省廳開展集中核查這一時間段,由省廳受理並核准的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升二級資質,對企業提交的代表工程業績集中進行核查。

對2018年上半年(即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省廳受理且已核准的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升二級資質,採取隨機抽查方式進行核查,即:通過省廳行政審批平臺隨機抽取,自動生成被抽查名單。抽取比例為已核准申請件的10%。

二、企業申請資質提交的代表工程業績在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信息系統可查詢,所顯示的有關業績指標滿足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該業績不再進行核查;所顯示的有關業績指標不明確、通過補充證明材料批准的,進行實地核查。

三、企業申請資質提交補錄的代表工程業績,該業績項目地址在省內的,一律進行實地核查;項目地址在省外的,省廳發函商請項目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查。

四、對企業在資質升級中提交的代表工程業績,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的,將撤銷企業已獲批的二級資質,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進行全省通報,按規定予以信用扣分。

五、在核查中發現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企業補錄的業績,未認真履行審核職責的,省廳將予以全省通報,並責令改正。

六、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向我廳申請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在申請材料中,需提交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總造價30%以上的工程總承包發票。

七、具體核查時間另行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7月1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