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工的單位是否必須交住房公積金?

變型金剛396

從法理上來看,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必須要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根據國務院2015年頒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最新版規定: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1、在繳存比例上,要求: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在繳存基數上,員工月繳存額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繳存比例。假如你上一年月平均工資4000,如果按5%的比率繳,自己扣200,單位幫繳200,兩相加起來每個人有400元公積金入帳。至於最高比例,各地經濟發展不有略有差異,但一般不會超過15%。

3、在繳存困難上,按照條例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實在繳存有困難的單位,條例在延繳和緩繳上也有明確規定。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4、在繳存監督上,有兩項處罰措施。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在具體執行上,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基本上都能按時足額繳納公積金(部分臨時工除外)一般企業就不一定了,不繳少繳的大有人在,在此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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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關於"聘用的合同工單位是否必須繳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是的。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文規定的。

所謂聘用的合同工,就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員工。只要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勞動者就有權力和義務享受"六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兩金"(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文規定的,也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其費用直接納入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成本,且是稅前行為。

管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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