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癱瘓、父親病重,撿來的“養女”撐起整個家


22年前,她是被養母張雲玲從公園裡撿回來的棄嬰;22 年後,她用愛和感恩撐起養父母一家。當年張雲玲給棄嬰取名張佳。去年張佳剛從哈爾濱理工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因為欠學校 3 萬多元學費尚未拿到畢業證。姐姐癱瘓了,爸爸病了,媽媽去世了,張佳堅強樂觀地面對。

1995年10月9日早上,一位老人在公園裡撿到一個幾個月大的女嬰。老人把她抱到了住在白家堡的女兒張雲玲家,想讓女兒把女嬰送到福利院。當時,張雲玲沒工作,平時打些零工貼補家用,10 歲的女兒徐麗在上小學,丈夫徐新軍靠修家電養活一家人。雖然一家人過得很拮据,但從看到女嬰那刻起,張雲玲就放不下了。她說:"這孩子太可憐了,這麼小就被父母遺棄。我不能再讓這孩子沒有家,再難也要把她養大成人。

一家四口雖然日子過得清貧,但卻幸福快樂。或許正是生長在這麼幸福有愛的家庭,張佳的性格才會這麼開朗樂觀,她是個愛笑的女孩。然而,原本幸福的一家人卻連遭不幸。2005 年,20 歲的徐麗擦窗戶時墜樓,導致高位截癱。2010 年,過度勞累的徐新軍突發腦出血。2014 年 8 月,家裡闖進一個喪心病狂的持刀歹徒。搏鬥中,張佳和姐姐都被刺傷,張雲玲不幸身亡。


媽媽遇害時,張佳上大二。臥床的姐姐需要人照顧,身體越來越差的爸爸連飯都做不了幫不上忙,張佳就邊上學邊照顧他們。張佳學會了做飯,給姐姐換尿管、換藥。姐姐病了,瘦弱的張佳背起與自己體重差不多的姐姐就往醫院跑。

畢業後,沒拿到畢業證的張佳到一家律師事務所上班,每天上半天班,下午回家照顧家人。她說:"我每天早上做好姐姐和爸爸的早飯和午飯,溫在鍋裡,叫醒姐姐幫她塞開塞露,摳出大便,按摩下肢後就去上班。下午回家,給姐姐的褥瘡換藥,做一家人的晚飯,幹家務,到了晚上我才有時間學習準備考律師證。這一天一天,過得可充實了。"

"別人覺得我們日子苦,我偏要把它過得有滋有味。現在我也算有工作了,等把欠的 3 萬多元學費還完了,我就有畢業證了,到時工資會更多。" 天氣好時,張佳會用輪椅推著姐姐,帶上爸爸一起坐地鐵、逛公園、到江邊野餐。徐新軍心疼張佳,可又幫不上什麼忙。張佳安慰道:"爸別急,這個家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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