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腾讯起诉头条和抖音,让赔1块。接着头条又起诉腾讯,叫赔9000万。这官司打得我们这些吃瓜的眼花缭乱,即然是这样,一起来翻翻腾讯打过哪些官司。
一、抄出来的官司
这要从腾讯起家说起,说话1996年,以色列的三个小伙(维斯格、瓦迪和高德芬格)开发了一个名为ICQQ的软件。支持在互联网上聊天、发消息、传文件等。
而在1997年,马化腾接触ICQ后,觉得ICQ的英文界面和使用操作方式不适合中国人用,于是马化腾与张志东开发了个类似ICQ的产品。命名为OICQ,OICQ一出现就受大了大众的欢迎,后面的我就就说了,大家都知道了。
二、拼音输入法之争
这官司好象是2009年开始打,打到了2010年。也就是腾讯与搜狗,就是因为拼音输入法之间的官司。先是搜狗起诉腾讯不正常竞争,后来又是腾讯起诉搜狗不正常竞争。最后的结果是
法院认为,搜狗在各个渠道中对“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使用了“当前网上最流行、用户好评率最高、功能最强大的拼音输入法”等宣传内容,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腾讯胜出。三、,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3Q大战
2010年,腾讯利用广大的用户群,强推QQ医生软件,特别是在2010年9月22号(好象是),很多QQ用户的电脑上都自动多出了QQ电脑管家软件,还是自启用,同时提示用户其他安全软件存在安全问题,提示卸载。同月27号,360发布隐私保护器,称可以监视QQ的行为。后来双方竞争愈发激烈,从公司与公司之前的竞争延伸到了用户的桌面,大有鱼(QQ)与熊掌(360)不可兼得之势。
其间双方你来我往,诉讼战打了三场
第二场: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2011年8月),
腾讯起诉360的“扣扣保镖”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还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等方式进行不正常竞争。二审结果是法庭认为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第三场: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2012年11月),360起诉腾讯滥用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二审结果是法庭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四、头条与腾讯
腾读与头条,最大的争议就是在抖音和微视上。其实腾讯的微视在2013年就出来了,但是当时用的人不多,腾讯也就只是把个下脚料放在库房中,直到抖音发力,腾讯再推微视时为时已晚。。。。
相信腾讯的官司以后还会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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