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補償遭強拆,怎麼辦?

【本案要點】

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拆遷過程中拆遷人的強制執行權已將被收回,送達補償決定後,被拆遷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主動拆除,在催告後,拆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能直接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否則就是違法。

【案情簡介】

當事人洪先生為江蘇省某社區居民。2013年8月洪先生收到市某拆遷公司向其發出的《告住戶書》,文中提及,根據市政府做出的徵收決定,洪先生所在社區需進行基礎設施改造,社區內全部房屋要予以拆除,並要求洪先生在規定期限內搬出現住房屋,否則將予以強制拆除處理。

洪先生在接到該《告住戶書》時尚未得到任何補償通知。洪先生隨即找到委託該拆遷公司實施拆遷事宜街道辦事處,瞭解相關拆遷補償標準,得知其能得到的補償款顯著低於其所有的房屋實際價值,因而洪先生未在拆遷協議書上簽字。經過了規定的搬遷日期後,洪先生在未獲得任何補償款並且也未得到其他住房保障條件的情況下,其房屋被強制拆除。洪先生在失去房屋後便四處求告進行維權,向拆遷公司、街道辦事處以及市政府討說法,均未得到合理答覆。後洪先生又欲通過訴訟方式得到賠償,卻被法院以訴訟請求未明確具體,不具備起訴條件為由將起訴駁回。

洪先生在求告無門的情況下決定委託專業拆遷維權律師為自己維權。多方打聽後,洪先生找到了北京新翰徵地拆遷律師團。

【辦案掠影】

律師介入案件之後,經過與當事人詳談和深入案情分析,總結了本案的關鍵點主要有,一、委託人洪先生的房屋及用地是否合法;二、拆遷人的強拆行為是否合法。首先,對於委託人洪先生來說,若其合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以及土地使用權,則包括政府在內的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均無權干涉洪先生對其房屋的正常所有,即便政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對其進行徵收,也要按照相關的標準進行補償。所以,認定洪先生對其房屋是否擁有合法權利對維權結果擁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其次,由於2011年1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出臺並實施後,已明確禁止政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行為,而必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以認定拆遷人的強拆行為是否違法,關鍵要明確該強拆行為是否系拆遷人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而做出,如未提出申請即自行決定實施強制拆除行為,則屬違法強拆,應當對被拆遷人進行賠償,並且可以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或刑事責任。根據對上述兩個關鍵點的分析,律師立即著手調查相關證據事實,以期可以有效的證明此強拆行為確係對洪先生合法所有權的侵犯,並使得洪先生能夠獲得應有的拆遷補償。

律師在將維權方案反饋給洪先生後,要求洪先生提交房屋產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律師在對洪先生提交的兩證進行了真實性審查,可以確定兩證書均為國家有權機關頒發,能夠證明洪先生對其房屋的合法所有權。此時維權方案中第一個關鍵點記得到了有利的證實。律師又集中力量收集第二個關鍵點涉及到的相關證據,即證明拆遷人的強拆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為確保取證程序的順利進行,代理律師分別向所在社區拆遷現場辦公室、街道拆遷安置辦公室發送了新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其出具做出強拆決定的有效文件,以及證明該決定合法的相關證據材料,並說明該強制拆除行為是否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律師又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對此次拆遷工程的項目批准文件、立項文件、補償標準及做出該標準的合理依據進行公開。在調查取證過程中,街道辦事處一直未能提出有效證據證明該強拆行為符合法律規定,亦未能證明其在實施強拆行為前已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市人民政府也只是公開了部分項目文件,也沒有對補償標準的合理性做出進一步的解釋。

律師結合相關部門公佈的信息及調查得知的證據材料可以確定,此次拆遷工程中存在多處違法行為。在整合證據後向拆遷人發出通知,準備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補償問題。此時拆遷人卻通過不正當途徑向被拆遷人洪先生施加壓力,威脅洪先生。律師在得知此事後,積極與洪先生溝通,使洪先生沒有向拆遷人妥協,並且也注意收集拆遷人暴力拆遷以及威脅洪先生的證據。此時拆遷人尚未明確表示協商解決糾紛,律師遂準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隨後,拆遷人提出準備進行協商,律師憑藉多年辦案經驗知道這一階段的協商仍然不會達到預期效果。要想獲得理想賠償,就必須給拆遷人施加更多壓力,所以將其收集到的拆遷人威脅洪先生的證據向拆遷人出示。面對事實證據,拆遷人不再狡辯,因為這些材料公之於眾將會對其產生極大的不利影響。最終拆遷人決定進行和談,在律師掌握的有力證據下,拆遷人最終做出了妥協,合理賠償了洪先生所受的損失。

【律師說法】

為了加快拆遷的進度,拆遷人往往對那些在規定期限內沒有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被拆遷戶的房屋實施違法強拆,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拆遷人拆遷過程中,已將沒有強制拆除被拆遷人房屋的強制執行權。除非事先拆遷人已將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強制執行,並組織拆遷人實施。

回顧本案事實,這是一起因強拆而引發的拆遷糾紛,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政府部門實施的強拆行為已屬非法,所以被拆遷人們面對強拆要奮起維權,並且要注意積極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而且不能一味的被動,要向土地管理部門等申請公開其次拆遷在建項目的信息,找到對方的違法點,作為談判的籌碼。

未獲補償遭強拆,怎麼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