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報告財產 法官依法拘留終妥協

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蘆溪縣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對被執行人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成功執結一起離婚財產糾紛案件。

該案中,法院通過執行查控系統得知,被執行人劉某有存款且有能力履行判決義務,但被執行人劉某在接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及傳票後,多次表示自己無固定收入,無力履行財產給付義務,且劉某對個人財產情況拒不報告,態度十分惡劣。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劉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迫於法律威懾,被執行人劉某的親屬於次日主動到法院交清了執行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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