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黑名單”曝光 當場支付撫養費

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完畢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陳某與王某在2009年1月經人介紹認識、戀愛,一個月後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子,由於雙方性格不合在2014年6月開始分居。2016年7月,王某向法院提請離婚訴訟,經法院主持調解,王某與陳某自願離婚,婚生子由陳某撫養,王某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此後王某兩年未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王某支付兩年的撫養費14400元。

強制執行中,執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並且多次電話聯繫王某,可王某都置之不理。執行法官對拒不申報財產的王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向王某送達失信決定書,怕被人知曉自己進入“黑名單”的王某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與陳某。經法官的調解,王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履行義務,並向陳某承諾以後按時支付撫養費,希望法院能屏蔽她的失信人名單。后王某當場支付了14400元撫養費,執行法官立即對她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屏蔽,案件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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