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P2G到金交所,違約風暴下,互金政信類產品出路何在?

導讀:

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賀鏗19日在北京參加某論壇時,詳述了中國經濟面臨的一系列深層問題,談及地方政府債務時稱,中國的地方債大概是40萬億,但地方政府就沒有一個想還債的,甚至許多地方連息都還不起。

告別了15-16年融資狂歡期,地方政府融資又進入了偏緊的週期。無論是地方債務規範,還是財政部清理PPP項目庫,都大大加大了地方政府融資難度。在上一輪(13年—14年)融資緊張期中,互金曾經扮演著為政府排憂解難的角色,各類P2G平臺層出不窮,政府信用類產品大行其道。在新的地方政府融資緊張週期下,基於互聯網金融平臺或金交所渠道兜售政信類產品似乎又成為必要選擇。就此,帝都金融圈第一時間連線多位專家。

P2G:主打政信類融資的互金平臺

P2G,又稱為政信互聯網金融,即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嫁接民間資本與政府信用或類政府信用項目。大多數P2G平臺的模式是為國企(央企)保理項目、政府直接投資項目、政府承擔回購責任投資項目、國有金融機構債權回購項目及其他有政府信用介入的項目融資,後續更多將業務指向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

從P2G到金交所,違約風暴下,互金政信類產品出路何在?

從開展P2G業務的平臺看,早一批大多數集中在2014年,P2G平臺一開始專注於此類業務模式,其中以四川投促金融、浙金網為代表。後來又相繼出現了大拇指哥財富、銀魅財富等專注於此類細分業務的平臺。2015年以來,一些知名P2P平臺以及上市公司也開始介入佈局此類項目,前者以新聯在線為代表,後者以漢鼎股份公告設立漢鼎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開展P2G業務為代表。

政府債務強監管,政信類產品違約風險加大

在14年、15年主打P2G的平臺往往會宣傳自身項目內含政府隱性擔保而具有較高的安全性。但所謂“P2G”模式的融資項目的潛在風險並不像想象中那麼低,突出的是政策風險。

自2017年開始,國家對於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監管日益嚴格。2017年4月26日,財政部、發改委、司法部、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50號文),要求“金融企業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2018年3月28日,財政部印發了《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23號文),系統梳理了過去一段時間地方債務監管文件和金融監管文件中針對金融企業和地方債務的條款,旨在剝離傳統地方政信類項目中的“地方政府隱性擔保”。

為了更好的瞭解目前市場上政信類產品風險,帝都金融圈獨家採訪了某保險系資管機構L總。他認為,賀鏗副主任委員所列舉的40萬億的地方債規模相比年初財政部公佈的2017年財政預算內地方政府債務16.6萬億多了23萬億,風險來自兩方面:

一方面來自於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絕對值很高,而各地GDP增速整體放緩,還款能力下降。以杭州為例,2017年全年財政總收入2921.30億元,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67.42億元,而中指院數據顯示該年杭州土地出讓金收入高達2190億元,僅次於北京。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逆轉,對於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無疑是毀滅性打擊。

另一方面在於數據的不一致,說明有很大的隱形債務,而不管是地方政府還是金融機構以及一般市場人士,對隱形債務的底數都是很難摸清的。一旦個別地方政府出現違約爆雷,對市場刺激很大,預期會快速惡化。

同時,L總也說明由於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屬人大批准,安全度較高。而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相對而言安全度不高,且目前政策導向使得大量表外非標等資產需迴歸表內,最終無法回表的資產將會存在較大的資金接續風險。而大量互聯網金融平臺對接的資產乃是政府融資平臺或者國資背景的資產,其安全性存疑。

儘管各類監管文件發佈並不直接導致政信產品違約,但在資管業態重塑的過程中,必然會帶來信用收縮和風險偏好下降,而資管新規的落地也會帶來大量表外非標等資產回表的壓力。政府信用背書項目的違約一觸即發,一旦地方政府無力償還,對於互金行業而言,直接影響到的就是最有話語權卻談判能力最弱的債權所有者——大量分散的互聯網金融理財者。

線上監管趨嚴,政信類產品線上轉線下

帝都金融圈通過與部分P2G平臺從業者交流後瞭解到,由於網貸暫行管理辦法及資管新規的發佈使得線上產品需嚴格遵循“單個項目投資人數不得超過200人”、“個人借款限額不得超過20萬、法人不得超過100萬”等監管紅線,導致互金類政信產品增量規模急劇下降,部分仍發行政信產品的網貸平臺也存在著拆標、自擔保等問題。

以內蒙古鈺欣旗下的“內蒙貸”為例,“內蒙貸”官方網站陳列著國土綠化、文體設施等多個公共民生項目,籌款公司多為國資企業。在“內蒙貸”網站上,根據施工階段,一個大項目會被拆分成很多小塊產品進行銷售。“內蒙貸”簽署擔保協議的公司叫內蒙古青源融資性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然而,“內蒙貸”借款人之一的包頭青山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大股東為包頭市青山區財政局,內蒙古青源的全資股東也是包頭市青山區財政局,關聯擔保問題值得引起關注。

從P2G到金交所,違約風暴下,互金政信類產品出路何在?

除以互金作為通道發行政信類產品之外,由於線上業務監管趨嚴,目前市場上多數政信產品大多采取通過與金交所線下合作模式小規模發行。某金交所業界人士Y先生對帝都金融圈透露,金交所基本做的就是通道業務,如果項目方能找到資方購買其通道產品,目前的金交所是樂得其成。另有與線下第三方理財機構熟悉的D先生,則直接給帝都金融圈闡述在市場違約風險陡增的環境下,第三方理財也開始大量面向個人投資者代銷金交所發行的政信類產品,而這些金交所是否具備面向個人投資者的資質則存疑。

2017年1月份,《21世紀經濟報道》中就金交所理財的報道中,舉了溫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下稱“溫金中心”)推出的“政金寶系列理財產品第20期”為例,該產品的發行人為通遼市天誠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天誠建設”),並用於通遼科爾沁工業園區基礎設施的建設,且各期總規模為5億元,期限達兩年。而在該產品的還款來源上,除天誠建設的6億元應收賬款質押外,通遼市城投集團還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同時科爾沁區財政局也為此次融資出具按時兌付本息的承諾函。而在規範地方債的背景下,財政部直接承諾兜底已經不具備可操作性。

我們查閱了同樣在政信類產品有所耕耘的浙江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其官網產品介紹的自問自答設計中,明確就新形勢下如何保障政信類產品履約能力做了解釋。

問題:浙金中心發行的定向融資計劃,多是政府項目,比如五水共治、安居工程,投資者的角度看都是社會公益項目,那麼政府怎麼保障按期兌付本息呢?

答:政府類項目發行人一般是政府平臺企業,擔保方多為實力強勁的發債主體,還款來源根據每個項目的具體情況會有所差異,但根據中心要求均確保有足額的還款來源覆蓋產品本息。

產品發行方的經營收入、公益項目的政府補貼,以及國有企業名下的土地儲備出讓收入,都是可靠的還款來源,是產品到期兌付的強有力保障。

由於金交所本身遊離於一行兩會的監管體系之外,為地方政府主導監管,有著諸多監管空白,在新一輪地方政府融資飢渴的大環境下部分政府背景的金交所有演化成政府小金庫的可能,我們認為任由其發展,必然會集聚了較大的金融風險。刨除出其他因素考量,我們需要問的是:目前基於交易所發行政信類產品的模式是否存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空缺以及背離中央精神輸血地方融資平臺等問題?在目前地方政府債務規範以及資本市場違約風波迭起的大環境下,可以肯定的是政信類產品絕對不會如宣傳中所言那麼安全。帝都金融圈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對於政信類產品應當切忌盲目相信其背書能力,要養成理性投資習慣。對於互金行業政信類產品未來的創新,帝都金融圈將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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