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導致信陽女老師死亡的賣瓜小販現在什麼情況了,你怎麼看?

太極雲飛揚

首先向這位人民教師敬禮!那個小販不管什麼原因,我認為應該算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闖紅燈不管造沒造成後果都應該嚴懲,吊銷駕照終身禁駕,造成後果的加倍處罰!

其實我認為李老師的死不值得,自己死了,一切榮譽都是空談,三輪車闖紅燈撞死了人,小販再怎麼判也不會是死刑,但是李老師呢,可惜,一切都沒有了!

那個不守法的小哥,一下就成了人人皆恨的千夫指,生不如死,破壞了兩個家庭,其中一個是自己家庭。同時這更給我們一些警醒,交通規則不是說著玩,如果每個人都遵守,那會有這麼多的事故發生,那會有這麼多的家庭因為交通事故而妻離子散。

教師楷模,時代標兵!為人師表,大愛無疆!李老師一路走好!


笑搞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這是對信陽李芳老師最好的詮釋,她為人師表,真正做到了一個老師最好的信仰。為您致敬,李老師,一路走好!

為了教育事業恪守三尺講臺。為了孩子安全付出生命,這樣的人,才是最可愛的人,最值得我們尊敬的人。

有人說,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李老師,為了孩子付出了年輕的生命,值得我們所有人敬重,老師的責任您詮釋的愛滿人間。

無良小販駕駛沒有任何手續的三輪摩托車,撞倒李老師,他的情節惡劣,肯定會得到該有的懲罰。可是再大的懲罰也換不回一個好老師的生命。

第一,小販闖紅燈,屬於違反交通信號燈。

第二,小販三輪摩托車沒有車牌,屬於無證無牌駕駛。

第三,小販撞倒老師,不幸身亡,屬於重大交通事故。

所以,小販的行為是徹底的違法行為,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相信相關單位會給予他該有的懲罰。

一個年輕老師的生命就這樣被無情無良無法無規的小販奪掉了,這種行為即是違法行為,也是沒有道德素質的行為,他這是害人害己,終將嘗自種的惡果。


珞珈評論社

最新消息,闖紅燈導致信陽女老師李芳死亡的小販已被警方控制,案件交由信陽市交警支隊事故大隊正在處理之中。


這名小販當時就被控制了,等待他的將是法律、法院的公正審判。

現場監控畫面



目擊學生的描述。

這是官方消息:

據瞭解,肇事司機是河南焦作人,今年56歲,司機本人有駕駛證,在臨近鄉鎮的桃源村靠販賣水果為生。經過初步調查,當時滿載西瓜的摩托三輪車在下坡時剎車系統失靈,導致事故意外發生。有同學聽到肇事司機的喊聲:剎車失靈了,但是同學們根本來不及躲避,李芳老師捨身推開了學生,自己被撞倒了。

目前,司機已被警方控制,案件交由信陽市交警支隊事故大隊正在處理之中。

我不願太多重複當時的場景,太慘烈了。

有個問題不得不提一下:“紅燈停,綠燈行”這是小孩都知道的事情。為什麼人越大,越活回去了呢?你這邊是紅燈,人家那邊是綠燈啊。難道這不是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為兒戲嗎?闖一個紅燈能省幾分鐘時間?就算是輕微的刮蹭,也不會只耽誤幾分鐘吧?如果出現傷亡,可不是一天兩天可以解決的。說不定一輩子,一個家庭,甚至幾個家庭就完了。

願天堂裡沒有車來車往吧。


太極雲飛揚

觀點:李老師的舉動,深刻詮釋了什麼叫做為人師表,在感慨李老師的捨己為人的精神的同時,希望身為教師的其他人能夠向該名老師學習下什麼叫做“人民教師”,不要在做攔高鐵、違反交通規則辱罵交警的丟人事了。為李老師默哀,願一路走好!

案件事實:

2018年6月11日17點30分,董家河鎮綠之風小學正常放學。學校集中全體學生在操場進行例行安全教育後,二年級語文老師李芳隨隊護送學生從校門自西向東安全回家,途中經過有一個紅綠燈十字路口(距學校50米),協助護送學生安全通過路口。

17點51分左右,護路隊行至紅綠燈路口,學生按綠燈指示有序通過。突然,一輛裝滿西瓜的深紅色無牌照摩托三輪車自北向南闖紅燈向護路隊急速駛來,且毫無剎車跡象。情況萬分緊急,李芳老師一邊大聲呼叫學生避讓,一邊衝上前去用自己的身體擋住學生,並奮力地將學生推開。不幸的是,李芳老師被摩托三輪車嚴重撞擊,倒地昏迷不起,另有4名學生受傷。最終經過全體醫護人員的奮力搶救,還是未能挽救李芳老師的生命,於6月12日因公殉職。

二、敬畏這樣的“這樣的人民教師”,譴責商販的淡漠交通規則意識!

敬畏這樣的人民教師:

李老師能夠在危急時刻推開學生,捨己為人的做法,我想無論是否是教師的身份都令人欽佩!況且其還是人民教師,此前在悟空問答看到過:

  • 女子扒阻高鐵車門事件還原 涉事者為高級教師;
  • 老師因為違反交通規則辱罵交警的;
  • 老師公然在課間威脅學生並自稱自己就是黑社會的;
  • 老師猥褻學生的……

不知道這些人看到李老師的這則新聞是否心中愧對人民教師的這個稱呼呢?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近一年來這些負面新聞給教師行業帶來了多少傷害,身為人民教師,育人是第一要務,但是很多人真的能做到如此嗎?

敬畏這樣的老師!敬畏這樣的人!一路走好!

譴責肇事司機淡漠的交規意識!應當對其嚴懲!

通過新聞可以知曉案發時,學生按綠燈指示有序通過。肇事無牌照摩托三輪車自北向南闖紅燈向護路隊急速駛來,且毫無剎車跡象!至少從這段表述中就能看出來三輪車存在:

  • 1、行進學校附近沒有減速;
  • 2、行進學校附近沒有注意觀察;
  • 3、違反信號燈;
  • 4、未按規定懸掛號牌;

綜上所述,該起事故毋庸置疑該三輪車主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且造成了一人死亡,多人受傷的嚴重後果!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於這樣的嚴重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人員傷亡的事實,應當予以懲處!同時勸告那些電動車或者三輪車主,切不可以認為自己沒有懸掛號牌無法查處就肆意違反交通規則!對於你的家人而言,何不嘗希望你白天平平安安出門,開開心心回家呢?


麋鹿說法

我是一名比李芳老師早工作三年的同行。對李芳的行為表示敬佩!作為教師我們始終以很高的標準自律,如果遇到學生出了什麼危險,總是第一個衝上去。記得那是2008年10月上旬的一箇中午,有三名初三女生趁去廁所的功夫,偷偷地上了廁所旁邊魚塘中的一條水泥船上。三個女生覺得好玩就把小船晃動起來,不料把其中一個女生晃落到近兩米身的水中,船上的女生見狀大聲呼叫。這時我和另一名老師剛好要去廁所,聽到呼叫聲,快速地跑過去,我把鞋子一脫,沒來得及脫掉上衣和褲子就跳入水中,快速地向落水者游過去,抓住落水者的胳膊,託著她向船靠近,在後來趕來的一名學生共同努力下,把她救了上來。……後來學校利用週一升旗儀式,對我和那名學生給予表揚。學生家長後來又來向我表示感謝。說真的我當時並不認為做了一件大事,只是覺得應該做的!我想李芳老師當時也應該是這麼想的吧。


泊舟湖畔1

騎三輪,風馳電掣,而且往往是底層的小商小販,闖紅燈逆行是普遍現象。

很多情況下是他們被汽車貨車撞死,這次是撞死行人了。希望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好好治理一下。

沒有牌照的三輪等機動車違章應該從機動車銷售、日常街頭檢查、組織培訓學習、違章處罰等多個措施並行。重重管理,不能再放任不管了。!!!


霧雨江南3

老師你是學生生命中的明燈,你是孩子生命的守護者,一路走好。

6月11日下午,李芳老師護送2年級同學回家,在路過一個紅綠燈路口的時候,按照正常的交通規則行進,期間還告訴孩子們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才能通過,過馬路的時候不能玩耍,要快速通過。可是誰曾想,這麼好的一個老師,發生了意外。一個裝載西瓜的電動三輪車,從北向南闖紅燈一路向她和孩子們衝過來,絲毫沒有減速的跡象,關鍵時刻,李芳老師衝上去擋在還在前面,保護了孩子,但最終因為傷勢過重,已經離開了我們。

這樣的老師走了是讓人心痛的。這樣的老師才是人民的好老師,這樣的老師才是真正為孩子著想的老師,這樣的老師值得人民記住她。李芳老師,你走好。

我想事件的背後不應該只是一個事故而,只是簡單地處罰並沒有太大意義。最為關鍵的是如何杜絕。

我們都知道,現在馬路上很多三輪車肆意亂行,根本就不管什麼交通規則。尤其是現在外賣訂單多了之後,摩托車也是一個很危險的交通工具了。很多為了趕時間,根本就不遵守交通規則。完全由著自己的性子來。

曾經有個案例,一個外賣騎手,一個月闖紅燈100多次,扣分800多分。想一下,這是何等的違章。這樣的事件不止發生了一次了,還有外賣騎手因搶紅燈引發連環車禍等等。這都說明,現在大眾的交通規則意識還是比較淡薄,他們並沒有意識到真正的危害所在,這是要加強的部分。


老王偵查記

我們今天哀悼李老師,就是要宣傳正能量,讓英雄永存!

我們今天哀悼李老師,就是要不法分子繩之以法,讓逝者安息!

李老師是一個好人,無私無畏,舍已救人,甘於奉獻,這樣的好人就應該得到人們的尊重!

李老師是一個好教師,辛勤耕耘,為人師表,師中典範,這樣的好教師就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

尊敬的李老師,一路走好!

尊敬的李老師,安息吧!





劍茗2

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後果,賣瓜小販一定會為自己的過失承擔責任。目前,賣瓜小販已被當地警方帶走,事故調查也在有條不紊的進行,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如今的李老師已經告別了她一生所貢獻的三尺講臺,安靜的躺在了信陽金山陵園!


李老師雖然走了,但她因公殉職的精神將會永存活在人們的心中。古人司馬遷曾說:“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6月16日有關部門在當地為李老師舉行了“送別”儀式,除了李老師的親人還有省市相關單位、領導、社會各界正義人士前去為李老師送行。昨天的董家河鄉哀樂長鳴,人聲凝重,大家都希望送李老師”走好這最後一程…

還有就是希望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附近的路段協助管理!大部分學校的門前馬路都是人流量大、車流量大,為保證每一位孩子的人生安全,做好相對應的安全防護…



“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李老師安息吧!


Sunshine娟子

答:闖紅燈導致信陽女老師死亡的賣瓜小販現在什麼情況了,你怎麼看?

首先對李芳老師表示惋惜,他的行為值得人們尊重。

你問撞倒她的騎三輪車小販,現在已經刑拘,整個事件的後續發展還要看法律部分如何判定,目前只知道他駕駛的三輪車為無牌照其他信息目前相關公安部門還沒有更多消息。

等待他的結果:

最有可能就是:


我國刑法的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危險駕駛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設定“危險駕駛罪”,將醉酒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刑法調整範圍。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處以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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