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蘭州市在職職工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啦!

據瞭解,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2018年度蘭州市在職職工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的下限為3286.3元,上限為16431.5元;蘭州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18年度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的下限為3286.3,上限為5477.17。

“社保繳費基數影響個人和企業的錢袋子。社保繳費是與參保者退休後的待遇相關的,只有達到了一定的繳費水平,才能達到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繳費水平過低,則其養老金水平仍然較低。”蘭州市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對於收入過高或過低的人群,相應地設定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高於上限的,以上限作為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則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對於企業來說,雖然社保繳費基數的上調對社保負擔可能會產生一些影響,但同時隨著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措施的落地,企業的負擔最終有望減輕。

此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1.基本養老保險在市本級參保的單位,若參保人員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間的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即3286.3元)的,系統將自動進行調補,調補的金額反映在單位8月的養老保險繳費通知單補收項中。

2.參保單位應當向全體職工公佈本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申報情況,

並打印紙質報表讓全體職工簽字確認,職工簽字的紙質報表由單位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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