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深化服務貿易 創新發展試點的批覆》,明確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爾濱、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重慶兩江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鹹新區等省市(區域)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
深化試點期限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此外,各試點地區深化試點工作方案、各領域開放便利舉措及政策保障措施原則上應於2018年底前出臺。
其中,最值得建築業同仁注意的是,關於工程諮詢服務方面的改革。
工程諮詢服務:
1.允許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在試點地區執業提供工程諮詢服務(法律法規有資格要求的除外)。
2.對外資工程設計(不包括工程勘察)企業,取消首次申請資質時對工程設計業績要求。
現行規定: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附件9:《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對建築設計服務(CPC8671)、工程服務(CPC8672)在跨境交付項下市場準入限制為“要求與中國專業機構進行合作,方案設計除外”。(其中,工程服務(CPC8672)項下包括工程諮詢服務)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第九條規定,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制度。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首次申請工程設計資質,其外國服務提供者(外國投資方)應提供兩項及以上中國境外完成的工程設計業績,其中至少一項工程設計業績是在其所在國或地區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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