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飛雄 李夢:融合集聚發展“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

徐飞雄 李梦:融合集聚发展“雪峰山抗日主题旅游”

一、發展“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的意義

(一)是警示人們牢記國恥,剷除“精日”的需要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一個拋棄了或者背叛了自己歷史文化的民族,不僅不可能發展起來,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歷史悲劇。”自2014年以來,全國各地“精日”行為年年發生,“精日”分子拿民族傷痕開玩笑,無恥挑戰中華民族底線,且影響越來越惡劣,引發了我國社會各界強烈憤慨。這種現象表明,當前確實有極少數人思想落後、觀念空虛,缺乏對抗日戰爭史的深刻理解和認知,亟待全面加強抗日戰爭史教育。在此背景下,很有必要高效發展“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廣泛進行寓教於遊式的抗日戰爭史教育,更好地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經歷了戰爭的人們,要銘記歷史、緬懷先烈、珍愛和平、開創未來。

(二)是強化雪峰山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的需要

雪峰山地區是我國抗日戰爭史中極其重要的地區,在中國抗日戰爭中,中日軍隊正面戰場較大的戰役共22次,其中1次就發生在雪峰山地區。因而,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分佈十分廣泛,為數眾多,如在漵浦縣橫板橋鄉(陽雀坡、王氏宗祠)、新化縣科頭鄉、隆回縣高平鎮、綏寧縣水口鄉、洞口縣江口鎮、沅陵縣鳳凰山、芷江縣城近郊(芷江受降紀念坊)等地均有極具愛國主義教育意義的抗日紀念設施、遺址。然而,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經費嚴重匱乏,保存狀況令人堪憂——許多抗日紀念設施、遺址因種種原因早已變得面目全非,且這種狀況還在日漸嚴重。從國內外物質文化遺產和近現代遺存保護實踐來看,可以認為加強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的最佳舉措是實施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抗日主題旅遊”發展互促互進。

二、發展“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的基礎

(一)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意義特殊

雪峰山會戰(又稱“湘西大會戰”“芷江會戰”),始於1945年4月9日,止於6月7日;雙方參戰總兵力多達28萬餘人,戰線長達200餘公里;中方取得了殲日寇3萬餘人的大捷。雪峰山會戰的勝利標誌著中國抗日正面戰場由防禦轉入反攻階段,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中的最後一次大會戰。因而,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不僅分佈廣、數量多,而且有不少抗日紀念設施、遺址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史中具有十分特殊的意義,如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芷江受降舊址和紀念館、飛虎隊紀念館、抗日戰爭湘西會戰陣亡將士陵園等。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的這一特徵為發展富有特色的“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奠定了良好的旅遊資源基礎。

(二)雪峰山地區正在大力推進全域旅遊的發展

雪峰山地區許多縣域正在大力推進全域旅遊的發展,意味著當前以融合集聚發展為途徑高效發展“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的環境良好。首先,全域旅遊的發展,有利於突破“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開發、經營在行政區域上的障礙;其次,全域旅遊的發展,有利於整合雪峰山地區內資本、勞力、土地、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資源,提高開發“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的生產要素資源利用效率;第三,全域旅遊的發展,有利於整合雪峰山地區內一二三產業資源,提高開發“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的關聯產業資源利用效率;第四,全域旅遊的發展,有利於整合部門職能、體制機制、政策法規、公共服務等社會管理要素資源,提高開發、經營“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的公共管理資源利用效率。

(三)雪峰山文化旅遊集團正在迅速崛起、壯大

“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的高效發展有賴於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宏觀管理,更有賴於一批實力較雄厚的旅遊企業參與。就目前情況來看,實力雄厚的湖南雪峰山生態文化旅遊有限責任公司可成為“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開發、經營的主體。首先,該公司資信度高,經營理念先進。公司注資1億元開發雪峰山旅遊,於2015年與漵浦縣政府簽訂了30億打造雪峰山生態文化旅遊的投資協議;公司已與多家懷化旅行社、旅遊公司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並與湖南師範大學旅遊學院建立了緊密的校企合作關係;公司在旅遊開發、經營過程中始終重視規劃先行、謀定後動,重視制度和標準建設,更重視社會形象的樹立與提升——尊重社區和員工權益、堅持誠信經營、熱心公益事業、追求可持續生態效益。其次,該公司正在著力對漵浦縣陽雀坡、王氏宗祠等重要抗日紀念設施、遺址進行科學和深度旅遊開發、經營。

三、強化“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發展的途徑

雪峰山地區“抗日主題旅遊”發展水平低於其他紅色旅遊發展水平,主要表現有兩個方面:一是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投入一直大大少於其他各類紅色旅遊資源保護與開發的投入;二是多數“抗日主題旅遊”景點普遍存在著旅遊活動形式同質化、旅遊活動空間狹小、旅遊服務要素單一、旅遊產業鏈條缺失、旅遊經濟收入極少、旅遊帶動功能微弱及專業人才缺乏等問題。要儘快改變這種現狀,就需要以融合集聚發展為基本原則對抗日紀念設施、遺址進行保護與旅遊深度開發。

(一)強化資金資源的融合集聚

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基本上是靠小額度財政投入,社會民間資本投入幾乎缺失,加之自身缺乏創收渠道,以致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艱難。因此,應採取以下措施強化資金資源的融合集聚:

1.將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同時與國家相關部門溝通,爭取專項資金。

2.整合部分財政專項資金(如農業產業化、農村環保、新農村建設、新型城鎮化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向抗日紀念設施、遺址所在地傾斜投入,優化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的微觀環境。

3.採取以獎代補、以獎代投等方式支持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

4.採取市場運作形式的“有償轉讓”,堅持“誰投資、誰使用,誰受益、誰保護”原則,引導產權單位、企業和個人等社會其他主體參與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

5.成立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基金,向社會公眾募捐。

6.鼓勵各類教育機構依託抗日紀念設施、遺址建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二)強化產業資源的融合集聚

強化產業資源的融合集聚,是解決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旅遊開發各自為政及旅遊產業鏈條缺失等一系列問題的有效途徑。其主要措施如下:

1.實現跨界產業資源融合集聚。引導、鼓勵農業、工業、商業、文化、體育等產業發展與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融合集聚,培育“抗日主題旅遊”+農業、“抗日主題旅遊”+工業、“抗日主題旅遊”+商業、“抗日主題旅遊”+文化、“抗日主題旅遊”+體育等旅遊新業態、新產品。

(三)強化管理資源的融合集聚

以融合集聚發展為途徑開發“雪峰山抗日主題旅遊”離不開眾多產業和部門的支持,也離不開跨行政區域的旅遊開發合作。因此,須採取以下措施: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雪峰山實際,制定《雪峰山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利用辦法》,為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提供法律法規支撐。

2.爭取省政府文化旅遊部門的支持,建立由省政府文化旅遊部門和懷化市、邵陽市文化旅遊部門牽頭的聯席會制度,統籌協調解決雪峰山地區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中的重要問題。

3.在有抗日紀念設施、遺址的地方,當地公共服務管理部門應充分考慮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經營的需要。

4.在有抗日紀念設施、遺址的地方,當地農業、工業等產業管理部門宜主動參與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經營的管理。

5.在考核縣域全域旅遊發展、鄉村旅遊發展甚至鄉村振興績效時,宜將抗日紀念設施、遺址保護與旅遊開發、經營情況納入重點考核內容。

文/徐飛雄 李夢(湖南師範大學旅遊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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